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3學年第1學期非社團屬性之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申請(至10/15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非社團屬性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具校外服務活動之服務學習課程。

(二)本校在校生五人(含)以上、且指導老師為本校教師之學生團體。

(三)前列補助若仍有餘額,則開放本校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申請。

※以上活動以無收費為優先補助之原則。

※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活動欲申請者,亦請於10/15前遞交申請資料,以利審查。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16:5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附件二之補助申請表(核章紙本+電子檔)。

(二)本學期間∕114年寒假校外服務活動詳細企畫書、教學計畫(電子檔)。

(三)其他有利申請補助之文件(電子檔)。

※以上文件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送至課外組,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獲補助活動之注意事項:

(一)需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據活動支出單據辦理經費結報,核銷方式依校內主計室規定辦理。

(二)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志工人數、服務地點、提供服務人次、活動照片或紀錄短片等。

 

六、未竟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

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232

Email:etherces@nccu.edu.tw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2024大專青年公益提案競賽」(10/31止)

★本案為自行申請★

為促進台灣大專青年關懷弱勢及公益,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參賽對象:35歲以下大專院生、研究生,一組以2至8人為限。

提案主題:以台灣目前之社會現象,提出解決方案。內容須呈現弱勢關懷、可行性及創新性。

競賽獎勵:

特優3名:新台幣10萬元。

優等6名:新台幣5萬元。

佳作10名:新台幣3萬元。

加碼獎金:新台幣8,000元。

提案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

競賽詳情請參附檔。

 

臺北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第一屆青年委員招募,歡迎參與。

一、報名資訊:

(一)報名資格:於臺北市設籍、居住、就學或就業且年齡為15歲以上、45歲以下之青年,報名截止日前(含報名截止日)須符合前開年齡區段。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制(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gVuiTovK8t2XAxGH6)。應線上填具報名資料、上傳檢附文件,並完成個人自傳(1,000字內)、關注議題及上傳2分鐘以內之自我介紹影片。

(三)檢附文件含: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影本。

2、報名資料內填列之身分相關證明文件,包含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在學證明、在職證明、重要經歷、社會服務及公共參與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

3、個人資料授權暨委員權利義務規範切結書。

4、未滿18歲之報名者,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檢附「臺北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第一屆青年委員招募簡章」,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並請鼓勵所屬青年踴躍報名。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許先生,電話:02-2351-4078分機1120;電子信箱:cx2320@gov.taipei(請於標題註明參與臺北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第一屆青年委員招募)。

 

課外組9/27

第七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歡迎報名參加。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為鼓勵更多桃園青年關注公共議題並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特辦理「第七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

 

(一)參選資格: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年齡介於15歲至45歲間之青年(民國68至98年出生),且行動事蹟發生時間為3年內(民國111年至今)。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17時止。

(三)報名方式:請符合資格之青年以網路方式報名參加(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rgqP7),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將於5個工作天內寄送報名確認信,報名者應於時限內將報名資料回傳至該確認信。

*其餘活動詳情請見附件(第七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

114年寒假服務營隊贊助申請─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校內收件至10/8止)

申請資格

本校正式學生社團辦理之公益服務活動。

 

申請方式

1.下載填寫大學服務性社團活動補助申請表(請見附檔)。

2.申請表、服務活動企劃書(紙本+電子PDF檔)請於校內受理截止日前交至課外組。

3.至千佛山慈善基金會系統上傳資料,紙本資料則由課外組隨同公文紙本一同寄送至基金會。

 

校內公文申請期限

因申請須由學校出具公文,請欲申請的社團自即日起10月8(三)下午16:50,將上述申請文件繳交至課外組,逾時欠難受理。

 

注意事項

※校內公文流程完成後將email公文電子檔及學校收據樣本至服務活動申請人之學號信箱。

※申請表請務必使用本公告中之附件。

※各社團申請相關贊(補)助款前,請先與課外組輔導老師確認是否仍有留用款項且須申請補助之必要性,如仍有足夠留用款項請儘快核銷完畢,切勿無限留用。

※補助款項須當期使用當期核銷,如活動未能辦理則須返還基金會無法留用,請謹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