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最新消息
職涯講座報名、時數認證、線上講座疑問 注意事項
壹、職涯講座報名狀態及候補名額問題
一、報名狀態
1. 報名成功係指系統成功受理了 您的報名,但仍依據活動承辦人設定的狀況,您的報名狀態有可能是「確認」或「登記/候補」。
2. 所有講座可至報名系統-我的報名查看【報名狀態】。
3. 講座當天報名狀態為【確認】者,才為活動正取名額,如為【登記/候補】者,可至活動現場等待候補進場。
4. 如需取消報名,請於該講座線上報名期間至【我的報名】頁面中點選欲取消場次,如超過活動時間,務必於講座開始前聯繫承辦人或寄信通知,我們會協助取消報名。(例如:10/15的講座19:00開始,請於19:00前聯繫告知取消)
二、出缺席紀錄
1. 承辦人皆會在講座前一天維護報名狀態,請參與同學務必留意。
2. 報名狀態若顯示【登記/候補】,且未到場報到,不會影響出缺席紀錄。
3. 報名狀態若顯示【確認】,且未到場報到,則會影響出缺席紀錄。
三、取消報名
如欲取消報名,請來電或來信通知,並提供學號(員編)、系級、姓名。
校內分機:63263
電子信箱:lindaho@g.nccu.edu.tw
四、線上講座
因應疫情影響,實體講座可能變更為線上模式進行,如該場講座為線上,本中心設置之 Webex 會議室不限人數上限,無論正取或備取,皆會傳送直播會議室連結,請於線上做簽到動作。
▶ 有關報名系統常見問題可至系統頁面詳閱: https://moltke.nccu.edu.tw/Registration/faqnote.jsp
貳、職涯講座場次認證問題
一、場次認證說明
因學務處職涯中心辦理之職涯講座場次認證涉各項獎補助措施,原於希望種子培育計畫中已有公告認證注意事項,現因部分外單位獎補助措施亦有認列職涯場次之情形,爰再次提醒,因職涯活動場次眾多,且掌握學生活動是否確實簽到退不易,近年來,不再受理同學於講座當日未完成認證後之後續補蓋章情形,如活動講座當天漏未蓋章者,至遲請於該場講座辦理日之當週五17:00前至職涯中心補章,逾期恕不受理。
另因近期有同學未參與講座卻申請場次認證,以及活動將結束時(未參與)卻進場申請場次認證之情形,中心於每場講座皆有老師與職輔團隊確實管控參與學生名單,請同學切勿偽造參與記錄,致違反學則而遭懲處之情形。
針對活動辦理後逾 30 分鐘進場者、活動參與提早離場者,將不予簽到及核予講座場次,另因中心活動本中心每場活動後,皆確實執行活動報名後缺席情形之缺曠記錄,為免同學缺曠情形過多致影響報名校內各項講座權益,請同學務必妥善安排參與活動時間,如報名後未能參與者,請儘早取消報名,俾利中心掌握活動狀況並開放候補名額。
二、補助受理說明
再次提醒同學,本中心因辦理希望種子培育計畫皆有補助時程於核銷期限,未於公告截止收件日前說明延遲原因(如證照寄發日於收件截止日、教檢考試之時程特殊性等),皆不予以受理。
另職涯中心的講座規劃係以全校性同學參與、全學期平均分配講座量為考量,與希望種子計畫時程仍略有差異,請申請該補助同學選擇於申請截止日前之職涯活動參與(中心「每月」辦理之活動場次數量,皆高於「該學期」請領補助需配合參與職涯活動之數量),不得以參與申請截止日後之職涯活動為理由而延遲繳件,逾期恕不受理。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誠徵身心障礙員額兼任助理乙名
【徵才】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誠徵身心障礙員額兼任助理乙名
公告期間:114年6月4日至6月16日
【工作內容】
1.身健中心櫃台值班業務
2.文書資料處理及身健中心行政事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 國內外高中以上畢業者。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具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
【聘用期間】
自到職日起用
【工作時間】
每月128小時。(排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依單位排定4天)
【工作地點】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117號2-3樓)
【薪資待遇】
每月28,590元。並加保勞健保。
【應徵方式】
請將簡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應徵資料合併為一份PDF)以PDF檔案寄至身健中心李小姐(scli@g.nccu.edu.tw),來信主旨為「應徵身心障礙定額助理-(姓名)」,簡歷註明姓名、電話、E-mail、可排班時段、障別、專長等相關資訊,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收件日期】
1.本職缺採先到先審方式,應徵到合適人才即關閉職缺,有意者請盡速遞送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視情況分批進行甄選。
2.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3.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備註】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5月20與21日為校慶日, 諮商與初談服務時間調整如下
5月20與21日為校慶日,學校停課不停班,身心健康中心將進行隔音施工工程, 諮商與初談服務時間調整如下
1.520(週二)與521(週三),日間不提供初談與諮商服務,原有安排諮商的同學,會自動順延至下一周。
2.521(週三) 夜間諮商則照常進行,若無法出席諮商則依照諮商請假規則辦理。
國立政治大學身心健康中心招收114學年度初步晤談實習生公告(延長收件至7/2)
國立政治大學身心健康中心招收114學年度初步晤談實習生(延長收件至7/2)
一、資格:諮商輔導、臨床心理、教育、社工等助人相關科系研究所,或具相關背景學歷大四(含)以上之學生/畢業生。
二、實習內容:
1.初談實習期間:114年8月4日至115年6月30日
2.實習生須配合以下初談實習訓練,並享有專業團體督導及免費研習:
(1) 實習專業訓練課程暫訂114年8月4日(一)至8月5日(二),須全程參與。
(2) 暑假期間需安排見習訓練,訓練時間可再協調。
(3) 每週團體督導1小時或隔週團體督導2小時
(4) 本中心免費提供專業助人訓練、團體督導、不定期之研習活動
(5) 本中心於初談實習期滿後,將對合格者(出勤狀況佳/專業能力通過評鑑) 授予初談實習證明書
3.初談實習職務:
(1) 學期中每週值班8小時(兩個半天),以進行個案初步晤談。
(2) 行政事項支援。
4.初談實習生權利義務:
值班必須簽到與簽退,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未到,若需請假則需協調夥伴換班。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2日(三)17:00分止。(以email寄件時間為憑)
四、收件方式:
1.填寫初步晤談實習申請表並以E-mail寄至wen0719@nccu.edu.tw,郵件主旨「應徵114學年初談員--姓名」。(申請表格式:PDF檔;檔名:姓名)
2.寄出信件後請同步填寫此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hRsZAftqcT5vUJCQ6,以利核對相關資訊。
五、甄選時程:
1.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通過資料審查者,將於114年7月7日(一)以e-mail通知面試,未獲遴用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務必詳填電話/e-mail並留意之。
2.第二階段(面試)將於114年7月14日(一)進行。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02)8237-7404或wen0719@nccu.edu.tw 黃靖雯心理師
身心健康中心職代徵才公告(預估缺)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職代徵才公告(預估缺)
公告時間:114年04月28日至114年05月12日 □內補 ■外補(校內同仁遞件併同甄選)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約用職務代理人 |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
四、名 額 |
正取1名;備取3名 |
|
四、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心理、諮商輔導、社工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二)具諮商輔導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
|||
五、主要工作項目 |
(一)初談、心理輔導 (二)危機個案處理與管理與高關懷學生身心追訪 (三)院系所輔導工作與諮詢 (四)心理衛生活動及工作坊/團體辦理 (五)實習生專業與行政督導(視錄取者資格安排)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
六、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
七、薪 資 |
|
|||
八、工作地點 |
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
|||
九、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履歷表務必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書寫自傳、工作心得及未來工作規劃。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全職工作經驗服務證明或全職實習經驗證明 4.其他有益審查(如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等)之文件 |
|||
十、收件截止日 |
1.應徵資料請即日起至114年5月12日(週一)下午5:00(以郵戳時間為憑)前寄達身心健康中心李小姐收(地址:台北市116文山區指南路2段117號3樓),並於114年5月12日(週一)下午5:00前將電子檔(所有紙本掃描成1份PDF檔)寄至scli@g.nccu.edu.tw,信封封面及電子郵件主旨註明「(姓名)應徵身健中心職務代理人」。逾期歉難受理。 2.連絡電話:(02)82377403李小姐。 |
|||
十一、甄選方式 |
|
|||
備註 |
1.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 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 本職缺為預估缺,起聘日最早為人員實際請假始日(114年6月4日) ,聘期自聘用日起至115年6月7日,若 代理原因消滅,聘期提前至代理原因消滅前一日。 |
|||
中華民國 1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