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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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兵役】役男暑假出境及延畢生緩徵須知
Q:暑假期間出國該如何辦理出境核准?
A: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役男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請出國前需申請核准,始得出境。
請役男申請出國(境)請統一至內政部役政署建置之「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網址:http://www.nca.gov.tw)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Q:若需延畢如何辦理緩徵?
A:生僑組將於106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主動幫忙同學辦理緩徵延長,緩徵期限預設為1年,若於學期中畢業,將於事發30天內緩徵消滅。
Q:暑假期間接到徵集令該如何辦理緩徵?
A:同學於7-9月若收到徵集令(兵單)請持徵集令至生僑組辦理「暫緩徵集證明用書」並繳回兵役單位即可取消當次徵集。(暑假7/21~8/25日之每周五為放假日請勿前往)
【獎助】105學年度校內各項獎學金受理申請(限大學部)
公告本校105學年度校內各項獎學金受理申請辦法(節錄)
一、受理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
二、受理申請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學務處生僑組。
三、獎學金名稱、預計核給名額、金額如下:(本獎學金不受理延畢生提出申請)
(一)陳宗熙先生暨夫人魏珍女士獎學金(清寒):3名,每名10,000元
(二)李義生先生獎學金(清寒):1名,每名8,000元
(三)陳榮先生紀念獎學金(清寒):1名,每名4,000元
◎以上清寒獎學金限本校大學部且二年級(含)以上同學申請。
◎以上清寒獎學金申請時,請於申請表勾選清寒類別,並準備相關證明資料。
(四)孫教授寶鎮先生紀念獎學金:1名,每名3,000元
(五)杜母高昌太夫人紀念獎學金:1名,每名5,000元
(六)高智明先生獎學金:1名,每名3,000元
(七)吳挹峰先生獎學金:1名,每名3,000元
◎以上獎學金限本校大學部且二年級(含)以上同學申請。
◎以上獎學金申請時,請於申請表勾選優秀類別,並準備前一學年成績單。
※前述獎學金預計核發9名同學,實際名額及金額由獎學金審查會委員決定。
※獎學金金額視每年孳息所得酌予增減。
※105年度經由學校推薦獎學金已獲獎達10,000元者,不予重複推薦。
學務處生僑組 敬啟
【僑生】106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核准名單
106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核准結果
一、本期核准名單如下:
103102029、103203026、103305034、103307019
103703023、104102029、104302025、104305040
104306030、104307026、104703025、105102034
105206018、105304019、105306030、105405120
105509107、105702029、103102025、104601083
105207217
二、核准同學請於6月19日(一)中午12點前至生僑組找輔導老師報到,
逾期無故未完成者,將取消本期學習扶助資格。
三、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秀珠(分機63013,email: jill01@nccu.edu.tw)
【僑生】106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6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6月8日(四)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或至生僑組拿取)
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於申請日期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
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21名。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270元。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06年7至9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5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本次全數錄取同學需服務106學年度僑陸新生,且能配合暑假服務時間,僑陸新生服務隊說明詳附件。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