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82張榮發基金會助學金
109年桃園市仁愛獎助學金
1082文殊文教獎學金(研究生可)
1082高雄市清寒優秀獎學金(研究生可)
109年1-6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4日(三)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與檢附108-1成績單、相關佐證資料(如有),於申請截止前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

      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3月(19名)、4-6月(19名),可一次申請二期。

六、學習扶助金:每期(3個月)新臺幣6,600元。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09年1-3月及4-6月,學習服務時數各40小時(二期共80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