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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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0至12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四)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與檢附109-2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相關佐證資料(如有),於申請截止前送至生僑組(亦可將附簽名之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掃描成PDF檔E-mail至hsinhan@nccu.edu.tw)。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22名。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600元。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09年10至12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0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黃老師,校內分機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