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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拳擊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變更競賽規程及遴選辦法
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114年6月11日桃體競字第11400082181號函辦理。
旨揭賽事由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主辦,拳委會承辦,為使選拔與114年全國運動會量級相符,調整後計社會男子組7個量級、女子組7個量級。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參賽人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檢附旨揭賽事修正後競賽規程及遴選辦法各1份,或請逕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