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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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

公告時間:111 年 5 月 12 日至 111 年 5 月 30 日   □內補   ■外補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5職等/一級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藝文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候補1-2名

五、資格條件

1.學經歷:大學校院藝術、文化相關科系畢業具學士學位且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大學校院藝術、文化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學位且有 1 年 以上工作經驗。

2.具國內外專業展演工作經驗 2 年以上。

3.對於數位科技藝術有興趣者(有經驗者尤佳)。對於藝文活動與行政 抱持高度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溝通協調能力良好。

4.需具英語基本書寫及口語溝通能力,可獨立企劃、執行藝文展演活動,及處理綜合業務之實務經驗。

5.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 office 作業系統、繪圖軟體能力。

6.人格特質:敬業、有耐心,能配合活動需要夜間加班調整工作時間。 喜歡與人互動,樂觀、溫暖、認真、積極。

六、主要工作項目

1.台聯大跨校藝術活動之聯合規劃及辦理。

2.主辦、協辦「駐校藝術計劃」活動企劃。

3.統籌中心數位科技展演及未來相關虛擬空間展演之多媒體技術。

4.召開「藝文中心諮詢委員會議」。

5.藝文法規研議修訂及相關法規公告。

6.綜合業務(公文收發、人事、財產、志工沃客招募等)。

7.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八、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五職等下限 38,582 元起敘)。

九、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十、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影本及工作資歷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資料影本各乙份。

3.語言能力證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 5 頁為限)。

5.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以上資料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亦不退件。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0 日(週一)17 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楊芬茹小姐(分機:63389),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同時亦請將資料 e-mail 至 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〇〇〇(姓名)-應徵政大藝中五職等一級行政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 1-2 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 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 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雇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 4 點各 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 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中 華 民 國 1 1 1 年 5 月 1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