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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然科學博物館「自然科學藝術廊道展覽申請」相關訊息
一、 為鼓勵自然科學藝術創作及有效利用旨揭展示空間及設施,特訂定旨揭展覽申請簡章。(內容請見附件)
二、 上開展覽地點為本館第三(西屯路)停車場地下1樓自然科學藝術廊道(40453臺中市北區館前路1號):
(一)公開徵求期間:即日起開放申請。
(二)展覽期間:自108年4月起,每檔展覽期間以3個月為原則,期間包含進場布置及退場拆卸時間,展覽空間配合本館之營運時間開放。
(三)申請文件:申請者應提送企劃書1式3份(A4尺寸大小)、申請書、資格文件、策展規劃、展覽介紹、海報A4尺寸電子檔及作品說明牌樣張及尺寸說明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