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轉知文化部修正「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藝文採購財物契約範本」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7月26日文秘字第1123019436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2年7月11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434號函修正採購契約範本,爰修正旨揭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三、旨案電子檔資料(含條文及對照表)登載於文化部官網文化藝術採購及著作權專區(https://art.culture.tw)之「資料區」,請自行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