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港務公司104年度獎學實習就業計畫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獎學實習就業計畫
一、 計畫目的-【港納人才,趨之若務】
為培養優秀青年學子,秉持獎勵優秀學生敦品勵學與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臺灣港務航運相關產業盡一份心力,特訂定本獎學實習就業計畫。
二、 實施策略:本計畫分為【獎學】、【實習】與【就業】三階段。
(一) 獎學階段:
1. 符合申請資格之大學三年級學生,經由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評選後,本公司提供錄取學生每學期獎助學金新臺幣2萬元整。
2. 錄取學生於錄取後,得依大三上學期至大四上學期各學期成績單、申請書等相關必要文件,向本公司申請核發獎助學金,畢業當學期成績僅作為報考本公司從業人員甄選考試特定類組資格條件,不另核給獎助學金。
(二) 實習階段:
大三上學期成績合格之錄取學生需於升大四暑假期間至本公司完成實習,本公司另提供實習薪資,並於實習合格後給予證明。
(三) 就業階段:
1. 錄取學生符合本計畫第十四點所定各款應考資格者,得於畢業後3年內(服義務役期間不計入)報考本公司從業人員甄選考試特定類組,惟3年內未獲錄取者,即喪失報考該特定類組之資格。
2. 畢業後繼續進修碩士者,得檢具註冊證明,申請延長報考期限,延長期限至多3年。
三、 獎助對象:
設籍本國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三年級且未受領其他負有服務義務獎助學金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且大二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或A-)以上,且學業成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一般學生:
大二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均達80分(或A-)以上或名次在班級排名在前25%者。
(二) 具低收入戶證明者:
大二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均達75分(或B)以上或名次在班級排名在前35%者。
(備註:本計畫所稱「低收入戶」係指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之資格,並具有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開立之相關證明文件者。)
四、 錄取名額:
計錄取50名(各類科錄取人數由本公司甄選委員會決定)。
五、 獎助金額:
每學期獎助學金新臺幣2萬元整。
六、 申請程序:
(一) 申請日期:
104年10月5日(星期一)至10月30日(星期五)。
(二) 線上報名:
逕至本公司官方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twport.com.tw/)報名。
(三) 紙本申請文件:
1. 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黏貼於申請表。
2. 大二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內容須載明大二學年班級排名、平均學業成績,及上、下學期班級排名、歷年排名、學業成績、操行成績,若學校無法出具任一項成績內容,請於附件一備註填寫)。
3. 個人基本資料
(1) 個人經歷與自傳。
(2) 專業表現(專業證照、作品集、得獎紀錄等)。
4. 獎學實習申請表(如附件一,請於本公司網站下載)。
5. 個人資料使用切結書(如附件二,請於本公司網站下載)。
6. 專用信封套(如附件三,請於本公司網站下載)
(四) 請逕送各系主任初審後,再自行寄送。
(五) 報名寄送作業:
報名相關文件,請於報名截止日104年10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至80748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2-2號4F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