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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自願提繳好處多,勞工朋友及早來參加
一、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6、7、14、16條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之勞工 ( 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 ),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亦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且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其自願提繳部分,由雇主向其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向勞保局繳納。
二、請協助轉知畢業生及在校生,畢業後或暑假期間進入職場時,應留意自身退休金權益。如受僱於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不論從事正職或兼職工作,雇主均應依規定申報提繳退休金,且自己也可自願提繳退休金。如欲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請向雇主表明意願並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由雇主每月收取後繳納至勞保局。勞工可於每月工資 6% 範圍內彈性提繳,提繳率1年內可調整2次,並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自願提繳。
三、另請一併向學生宣導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好處,包括強化退休保障、保證收益機制及享有稅賦優惠:
(一) 強化退休保障:自願提繳退休金可提前建立儲蓄習慣, 累積更多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本金,強化老年退休生 活保障。
(二) 保證收益機制:自願提繳金額也可每年參與分配投資運 用收益,請領退休金時還享有不低於依2年定期存款利率 所計算的保證收益。
(三) 享有稅賦優惠: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四、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勞退自願提繳好處多,勞工朋友及早來參加」https://www.bl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