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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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110 年本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一、暑期工讀申請資格:

(一)29歲以下學生本人設籍彰化縣滿四個月以上(以開始受理報名日期110年4月28日起算,即109年12月28日以前設籍)。

(二)具有國內正式學籍之109學年度且現為在學大學、四技、二技、二專、五專四年級在學學生,不包含僑外生、應屆畢業生、五專三年級以下學生、進修部、空中大學學生及研究生。

(三)特殊學歷條件,須至少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

  1. 就讀英文(語)相關系所者、就讀外文系英文(語)組者(含未分組之外國語文系)、修習英文(語)輔系、修習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修習師資培育大學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
  2. 達到CEF語言參考架構B1級者(參考資料如附件)。
  3. 就讀資訊相關系所者、選修資訊相關課程合格學分者(至少一門)或取得資訊相關證照者。
  4. 完成並通過「和AI做朋友」線上研習課程,取得證書(網址https://www.openedu.tw/course.jsp?id=876)。

二、工讀期間: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

三、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報名方式:

  1. 採通信報名,簡章及報名表件詳見附件。填妥報名表件個人資料後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各用人單位【請參閱簡章中之「110年度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用人需求一覽表編號8」之報名郵寄地址】,信封上請註明「報名大專青年暑期工讀」。
  2. 每人僅限報名1個工讀用人單位,如發現重複報名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二)報名日期:自110年4月28日(星期三)起至110年5月11日(星期二)止(以寄件日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媛萍課程督學(04-7222352)或業務承辦人施佩婷老師(04-753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