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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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會

一、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本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0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本計畫說明臚列如下:

(一)報名期間:

一般身分學生:110年4月26日至110年4月30日。

特定身分學生:110年4月26日至110年5月7日。

(二)報名資格:

基本條件:需為29歲以下青年且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父或母曾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4月25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父或母曾於108年1月1日至110年4月25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三)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0年4月15日公告於本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隨文檢附本計畫宣傳單電子檔,惠請於貴單位官網、LED電子看板、戶外LED大型螢幕等設備協助宣傳,文案為「臺中市政府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自4月26日起受理報名,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