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徵才
家庭教育專業⼈員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
> ⼈員區分:聘⽤⼈員
> 官職等:聘⽤六等
> 職系: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0/03/20~110/04/19
> 資格條件: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者:
1.具有家庭教育專業⼈員資格證書。(必備條件)
2.國內外⼤學以上學校畢業。(若為家庭教育系所、教育、社會教育、成⼈或繼續教育、
幼兒教育、教育⼼理與輔導、社會⼯作、⽣活科學、⽣活應⽤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
佳)
3.具有家庭教育相關⼯作經驗尤佳。
> ⼯作項⽬:
1.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電⼦地圖
> 聯絡E-Mail:
> 聯絡⽅式:
1.檢附公務⼈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家庭教育專業⼈員資格⼈
員證書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0年4⽉19⽇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桃
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家庭教育專業⼈員」(倘信
封未註明者不予受理/未於110年4⽉20⽇寄達或送達者不予受理)。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甄審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為限;該
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期間:通知110年實際報到之⽇起⾄110年12⽉31⽇⽌。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
回。
5.本案職缺依「聘⽤⼈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員俸點⽀給報酬標準表 」以聘⽤六等⼀階
280薪點起薪,⽉薪34,916元(含⾃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1年度將視
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
6.若有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03-3366885李組⻑、呂組⻑。
> 職缺類別:
不使⽤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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