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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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徵才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六等
  • 職系:無
  • 名額:1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0/02/02-110/02/22
  • 資格條件:
  1. 具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書。(必備條件)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若為家庭教育系所、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3. 具有家庭教育相關工作經驗尤佳。(請檢附工作證明,需註明曾擔任工作業務內容)
  • 工作項目:
  1. 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 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330 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2 號(暫借桃園國中場地)
  • 聯絡方式:
  1.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人員證書及其他佐證文件於 110 年 2 月 22 日 17 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 2 號,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倘信封未註明者不予受理/未於 110 年 2 月 22 日寄達或送達者不予受理)。
  2. 正取 1 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 2 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聘用期間:通知 110 年實際報到之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 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以聘用六等一階 280 薪點起薪,月薪 34,916 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1 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
  6. 若有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 03-3366885 李組長。
  • 職缺類別: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