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會展職涯輔導班作業須知
詳細資訊可至官網查詢:https://mice.iti.org.tw/index.php
壹、目的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以下簡稱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109年度會展職涯輔導班」,協助大學校院開設會展相關課程及講座,並開放學生參加「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在職培訓班」課程,以提升專業知識與能力,銜接業界需求。
貳、申請作業
1、申請條件: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
2、 申請期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3、 申請書應以中文撰寫,並於申請期間內掛號寄至「11011台北市信義路5段5號2樓 2B22室 收」。
參、執行方式
一、薦送學生
1、參與本案學校應推薦20-30名大二以上在校學生(含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參與本輔導班。
2、受推薦學生須參加「在職培訓班」課程6至24小時,課程費用全免。
3、專案實際執行人應於各課程開課前2週內至會展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網站(https://mice.iti.org.tw)完成報名,以利辦理前置作業。
4、申請內容:
(1) 申請學校名稱、執行窗口及聯絡方式。
(2) 預期效益。
(3) 參與本輔導班學生之管考機制。
(4) 薦送學生名單及所具備相關證照。
二、 開設專班
若參與本案薦送學生人數達25人,可依需求向本會申請開設專班,由本會提供講師費、講師交通費,每校最多以開設3堂課,9小時為上限。
1、申請內容:
(1) 申請學校名稱、執行窗口及聯絡方式。
(2) 課程名稱及建議師資。
(3) 預定開課日期及學生名單。
2、課程結束後7日內提供每堂課之上課照片5張及出席學生簽到表,俾利本會辦理結案作業。
三、輔導名額與評選項目:預定與8-10所學校進行合作,若符合資格之申請學校超過10所,將依下表評選項目之總成績進行順位排序,評選結果將由本會依據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後,提報貿易局核定後公告。
項目 |
權重 |
推薦學生具備會議展覽專業人員認證及格證書或多益500分證書人數 |
40% |
預期效益及學生管考機制 |
40% |
學校或系所未來增加會展課程之規劃 |
20% |
*申請學校師資若具備國際展覽證照CEM、國際會議證照CMP、或國際獎勵旅遊證照CIS者,每項證照加2分,惟同時具備前述3項證照者,至多加5分。 |
肆、執行期間:109年4月8日至109年10月20日
伍、本須知報經貿易局同意後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