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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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系統錯誤,原訂107學年申請碩博班宿舍結果查詢將延後至8月7日14時查詢

107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結果原訂於昨日(8月6日16時)公告,但因系統錯誤造成部分申請同學資料未正確匯入,導致原開放查詢之結果不正確,經電算中心緊急處理,已修復完畢。

住宿組將於8月7日上午進行床位抽籤,並邀請住宿學生代表全程錄影,見證抽籤;並於14時開放抽籤結果查詢。

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住宿組敬啟

107年9月7日、8日新住宿生進住宿舍臨時工讀

住宿輔導組徵求107年9月7日、8日新住宿生進住宿舍臨時工讀

【時間】

107年9月7日(五)、9月8日(六) 每日各徵求26名

【工作時段】

09:00-13:00,13:30-17:30 (工時8小時,中間依法休息30分鐘)。

【報名網址】

https://bit.ly/2uYTwIf ,兩日全時段皆可工讀者優先錄取

【地點】

將依各舍區人力需求分配

【薪資】

時薪140元(需自行負擔幾十塊的勞保費用)

【給薪】

入帳(校內處理時間較長,需要耐心等候)

【工作內容】

協助校內各宿舍區服務台執行新住宿生進住宿舍相關服務

【注意事項】

1. 報名後將於報名截止日1周內發送【新生入住臨時工讀-錄取通知】信件,若收到信件者為正式報名成功,請同學按信件通知步驟於期限內填報並繳交工讀資料,逾期將取消報名資格。

2. 請有工讀意願的同學自行上聯合報名系統報名,兩日全時段皆可工讀優先錄取,額滿時將列候補,主辦單位具有調移正備取的權利。

【其他注意事項】

1. 因涉及人力分配,如無法確定當日行程,請勿報名!以免造成人力調度與勞保加保之困擾。

2. 工讀時數按實際工作時數核發。

3. 全日8小時工讀者,將提供午餐。

4. 舊生入住宿舍時間為9月1日(六)上午9時起。

本校碩博士班107學年新生申請清寒學生優先分配床位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入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107年8月3日(五)起至8月17日(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7年9月至108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 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學業成績/操行成績:新生免填)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 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

※申請 107 學年碩博班宿舍但如未中籤者,系統將給予一候補序號,請勿重複申請,本次候補申請序號接續在未中籤者之後。 

一、申請時間:自107年8月8日起至8月12日24時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班在學生有住宿需求者( 含① 非限制區錯過申請、戶籍於限制區 及 ② 住宿期滿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申請網頁,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 

四、候補分配方式 
(一)107學年碩博班學生宿舍申請分配後,未中籤者系統將予以候補序號。 
(二)本次候補分配方式: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本梯次候補名單須排在上述候補名單後,依序遞補至108年5月30日止。

五、結果公告: 
(一)107年8月13日16時(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二)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六、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 
(一)講習日期:107年9月10日 
(二)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屆時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後繳回住宿輔導組。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住宿期滿再候補、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二)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住宿需上網額外提出申請;各學期符合續住資格者,將自動續住,另於每學期末受理次學年不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申請不續住者,將視同續住。 
(三)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四)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七)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八)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4床,其中莊五舍2床,自十舍AC棟22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36床,其中莊一舍5床、莊七舍4床、莊九舍2床、自強九舍D區25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7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10~134號,候補女生序號136~177號(中間號碼有部分同學放棄等待)。


二、時間:7月24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6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10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7年9月10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