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0年臺東縣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1101賑災助學金(研究生、新生可)
110年鄭豐喜獎學金(研究生、新生可)
110年王雲五先生自學獎學金
110年度第1梯次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一、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0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欲申辦之同學、社團,請先備妥相關資料,並於9月30日前先告知學務處生僑組,黃小姐02-29393091#62224,書面資料由學校統一寄送。)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之對象: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比賽團隊請於110年9月30日前將資料送至本校學務處生僑組,以利彙整後提送);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公告。另請注意,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由生僑組承辦人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二、為透過本計畫傳達對弱勢教育關懷之具體作法,以發揮學產基金扶弱助學之宗旨意涵,及突顯各受補助學校之發展特色,請受補助學校分享製作計畫執行過程紀實,每案以自製3至5分鐘之短片為原則,於結案時繳交(含光碟、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並授權教育部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或電子檔等形式典藏、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公開發行及無償利用,製作優良者將視情況辦理獎勵事宜,相關甄選計畫將再行公告。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大湖農工 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四、檢附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及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