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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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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精采回顧 心得分享 ─
「能夠去思考一件看似簡單的事,能如何做得更好、更貼心,並從中窺知部門對於一個活動的種種考量。」
節目組實習生-莊庭瑜
「每個人做事的方法都不一樣,要如何溝通協調是一輩子要學習的事,是一個探索自己未來是否能從事藝術行政的過程。」
節目組實習生-王翊昇
「在面試時提到對技術有興趣,很感謝技術組的人願意撥出時間教我。因為這個機會得來不易。 」
技術組實習生-呂諭涵
一、緣起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北藝中心)是臺北市政府30年來首度推動興建的國際級藝術設施,承載著表演藝術界及巿民多年期待,更肩負健全台灣表演藝術生態發展的使命。持續培養專業人才是北藝中心的核心工作,我們期待成為學術及表演藝術產業的互助平台,邀請學生以實習方式,參與場館營運團隊實務工作,幫助學生在步出校園前,實際了解表演藝術產業的運作,擁有真實的想像,拉近產學之間的距離。
北藝中心立足台灣,放眼世界。開館後,將運用多方資源及管道持續培養專業人才。實習基地計畫除了邀請台灣藝術相關科系學生外,未來也將以亞洲國家為主,邀請海外藝術相關科系學生參與,讓台灣與海外實習生多元交流,彼此激盪學習,拓展視野,建立人脈,相信對學生未來生涯發展,定有實質助益。
二、實習期間
實習時間須配合實習單位之工作特性做彈性調整,分別以3-5月,6-9月,10月-12月等三個時程為基礎。每週至少3天以上。
三、實習地點
1.臺北試演場: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3樓。
2.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相關活動場域。
四、實習名額
北藝中心將視各部門當年度工作計畫與實習計畫而定,原則上每部門以1-3名為主
五、申請資格
1.依各部門需求對象為主。原則上將以大專院校藝術相關科系(包括研究生),或對表演藝術有興趣之在學學生為優先。
2.須配合北藝中心實習時間,並全程參與。
六、實習條件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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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四)止。
八、申請資料
1.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實習申請表。下載申請表
2. 個人履歷自傳,並簡述實習計畫(含動機、目的、預期成果)。
3. 其他依就讀學校實習申請相關規定。
九、申請方式
1. 電子郵件: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寄Email至:service@tpac- taipei.org。
2. 郵寄: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寄至「10372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00號3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2018學生實習計劃」。
3. 不接受親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