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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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內外補徵才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內補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06年6月27日至106年7月4日(至少公告五個工作天)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職涯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以上之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 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 具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能力。

4.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主要工作項目

1 校園徵才系列活動

2.受理企業求才公告

3.電腦管控、網頁消息更新

4 辦公室財產、空間管理

5.辦公室預算、專案助理管理、公文收發、企業參訪

6.學士班畢業生榮譽彩帶頒授業務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30,109元起敍)

八、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一份(表格下載處: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下載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與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4日17 時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EMAIL:eunise26@nccu.edu.tw)將資料送達學務處職涯中心黃小姐,2939-3091轉63258,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資料,符合者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本職缺先經書面審閱,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以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信封或EMAIL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一級行政組員」。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注意事項:

1.資格條件及主要工作項目應符合職缺之工作說明書。

2.本公告發布前請先傳送人事室審閱。

3.依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徵才公告應至少公告5個工作日。

4.內補時徵才公告請函轉本校各單位,並於本校徵才網頁及職缺單位網頁公告,5職等以上同時於人事室網頁公告。

5.外補時可刊登於下列網站: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
                          台北人力銀行(http://www.okwork.gov.tw/)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外補徵才公告

 公告時間:106年6月27日至106年7月4日(至少公告五個工作天)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職涯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

2.  個性開朗、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並能配合需要調整職務者。

3.  具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能力。

4.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主要工作項目

1 校園徵才系列活動

2.受理企業求才公告

3.電腦管控、網頁消息更新

4 辦公室財產、空間管理、公文收發、企業參訪

5.辦公室預算、專案助理管理

6.學士班畢業生榮譽彩帶頒授業務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30,109元起敍)

八、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職涯中心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貼照片、自傳及可連絡到之電話(上列資料請勿超過10頁)。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語言能力證明書影本等其

他有益審查之資料,郵寄116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職涯中心黃小姐收。連絡電話:(02)29393091轉63258

3.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職涯中心一級行政組員」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1.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2.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以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備註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注意事項:

1.資格條件及主要工作項目應符合職缺之工作說明書。

2.本公告發布前請先傳送人事室審閱。

3.依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徵才公告應至少公告5個工作日。

4.內補時徵才公告請函轉本校各單位,並於本校徵才網頁及職缺單位網頁公告,5職等以上同時於人事室網頁公告。

5.外補時可刊登於下列網站:台灣就業通網站(www.taiwanjobs.gov.tw)
                          台北人力銀行(http://www.okwork.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