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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106年度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招募
適用對象:
(一)設籍花蓮縣:設籍6個月以上,以106年6月1日前計算。
(二)30歲以下國內各大專院校一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1、大學含四年制技術學院需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2、二年制技術學院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升二年級)。
3、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學生(四年級升五年級)。
4、研究所一年級、二年級學生。
(三)非本計畫對象:
1、大學(專)延畢生。
2、應屆考上大專校院。
3、應屆畢業生。
4、夜校生。
5、空中商專或空中大學學生。
6、在職進修或假日進修部學生。
*有關工讀職缺及報名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