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安中心係經民國107年6月校務會議決議,將原軍訓室組織業務調適更名為「學生安全輔導中心」,主要負責全民國防課程役期折減作業學生輔導交通安全校園安全複合型災害防救反詐騙反霸凌反性騷擾、以及反毒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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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反詐騙微電影比賽

 

國立政治大學「反詐騙微電影比賽」實施辦法

 

壹、活動目的:  

為增進校園及社區重視反詐騙的觀念,乃辦理本活動以發掘具創意、貼近學生生活的宣導類微電影,並結合文山第一分局宣導活動,擴大本校教職員工生及週遭民眾對反詐騙工作的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傳播學院廣播電視學系。

三、協辦單位:傳播學院、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 

 

叁、主題:內容可依下列詐騙手法選擇二項以上或全部納入。 

一、網拍詐騙(含代購點數卡詐騙)

二、公務詐騙

三、援交詐騙

四、中獎詐騙

五、假綁架真詐財 

 

肆、活動時程:  

一、報名(含收件)截止日期:1041022()止。

二、公告得獎日期:以電話通知得獎者,預計在1041130()以前,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  

 

伍、參加對象:本校學生。  

 

陸、報名方式:

參賽者須進入軍訓室網頁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並於1041022()前配合送件時一同繳交(需繳交書面正本,並且親筆簽名蓋章) 

 

柒、作品規格:

一、作品規格:時間以150-200秒以內為限,1920×1080像素以上之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 ; *.wmv ; *.mpg ; *.mov),完成報名。

二、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英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使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  

 

捌、評選方式:評分標準如下列(評分表如附件3)

一、主題切合性占30%。

二、創意占30%。

三、劇情占20%。

四、拍攝技巧占20%。  

 

玖、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二、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拾、繳件明細:

一、報名表:須填寫完整。

二、參賽作品光碟4份:含影片檔、參賽報名表、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電子檔,且須填寫完整。

三、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須填寫完整。

四、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三樓軍訓室(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13013301700)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以報名表進行報名,並詳閱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三、入選作品著作經查證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立即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奬項、奬金,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所有奬項、奬金。

五、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六、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七、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依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獎項價值超過NT$5,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2%健保補充保費。

九、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十、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十二、主辦單位將於評選後一週內,進行得獎者聯繫(電子郵件、電話通知),如一週內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拾貳、其它: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 朱清義教官,校內分機:62245(洽詢時間:83012001330

      1700)或E-mailchuchi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