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安中心係經民國107年6月校務會議決議,將原軍訓室組織業務調適更名為「學生安全輔導中心」,主要負責全民國防課程役期折減作業學生輔導交通安全校園安全複合型災害防救反詐騙反霸凌反性騷擾、以及反毒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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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學務處軍訓室三職等約用一級行政組員內外補甄才公告

【徵才】學務處軍訓室三職等約用一級行政組員內外補甄才公告

內補公告

公告事項:軍訓室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內補)

公告時間:107年7月26日至至8月7日止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軍訓室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3名。

五、資格條件:

   1.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

      出缺職位相當之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書撰寫。

   3.基本外語溝通能力。

   4.具備教育部校安人員合格證照尤佳。

六、主要工作項目:

   1.校安事件、學生意外事件處理及通報作業。

   2.負責系所學生生活輔導工作及學生緊急意外事件處理。

   3.具主動協調溝通、分析判斷之能力、能積極主動溝通協調。

   4.需能配合軍訓室實施24小時輪值,並負責校內學生安全維護及校外學生事件處理。

   5.負責校園安全、災害防救等軍訓行政相關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08:00~17:00,因業務性質,需配合 24 小時輪值。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軍訓室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5份(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連結:http://goo.gl/jB4Tsq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校安人員合格證照等資料影本1份。

    3.與資格條件相關之語言、經歷與能力相關證 。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7日(週二)17:00前,將資料送達至本校學務處軍訓室莊子家小姐收,

                              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信封並註明 甄試:應徵學務處軍訓室一級行政組員)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確定後始得進用,起聘日最早圍離職人員離職生效日。

    2.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校內人員遞件將併外補案辦理。

    5.本案連絡人:莊子家 (02)29393091轉63026

 

外補公告

公告事項:軍訓室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外補)

公告時間:107年7月26日至至8月7日止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軍訓室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3名。

五、資格條件:

   1.具大學以上學歷(具生活輔導實務工作或教育、社工、諮商、學務相關科系者為佳)。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書撰寫。

   3.基本外語溝通能力。

   4.具備教育部校安人員合格證照尤佳。

六、主要工作項目:

    1.校安事件、學生意外事件處理及通報作業。

    2.負責系所學生生活輔導工作及學生緊急意外事件處理。

    3.具主動協調溝通、分析判斷之能力、能積極主動溝通協調。

    4.需能配合軍訓室實施24小時輪值,並負責校內學生安全維護及校外學生事件處理。

    5.負責校園安全、災害防救等軍訓行政相關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08:00~17:00,因業務性質,需配合 24 小時輪值。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軍訓室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5份(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連結:http://goo.gl/jB4Tsq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校安人員合格證照等資料影本1份。

    3.與資格條件相關之語言、經歷與能力相關證 。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7日(週二)17:00前,將資料送達至本校學務處軍訓室莊子家小姐收,

                              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信封並註明 甄試:應徵學務處軍訓室一級行政組員)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確定後始得進用,起聘日最早圍離職人員離職生效日。

    2.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校內人員遞件將併外補案辦理。

    5.本案連絡人:莊子家 (02)29393091轉6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