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2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2床,莊敬三舍四人寢2床、自強六舍四人寢14床、自強九D雙人寢2床、自強十舍雙人寢4床。

女:共13床,莊敬一舍四人寢3床、莊敬九舍四人寢7床、自強十舍雙人寢3床。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92~214號,候補女生序號160~172號。

二、時間:8月22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2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選填後兩日再下載正確學雜費註冊繳費單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2 學年度新住宿學生教育訓練暨消防演練講習注意事項

壹、 實施時間:

112年9月4日(星期一)08時30分至16時30分,場次別如後(詳細可見附件及後表)。

第一場次:09時00分至10時30分。(自五六舍)

第二場次:10時30分至12時00分。(自七八舍暨各舍區新住宿生)

第三場次:13時00分至14時30分。(自強九舍)

第四場次:14時30分至16時00分。(碩博士班)

 

貳、實施對象:

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新住宿學生。

 

叁、實施地點:

四維堂

 

肆、一般規定

一、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宿生應參加消防演練,無故未參加者,處以違規記點八至十點。

二、凡消防演練當天因特殊狀況無法參加者,應於112年11月10日前自行前往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補訓(補訓單請自行至住宿組網頁之表格下載處自行下載列印),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完成登錄。無故未如期完成消防演練者,除依前項規定扣點外仍須於 113年1月10日完成補訓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未完成補訓者將累計扣點,滿十點依規定予以退宿。

三、講習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依臺北市人事行政局公告停課,並擇期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伍、其他:

一、本辦法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二、承辦人:學務處住宿組董建平(分機 73243;市話:(02)8237-3243,cptung@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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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112學年新住宿學生教育訓練暨消防演練課程表  112/9/4(一)

場次

第一場

第二場

第三場

第四場

參訓學生

自強五、六舍

 

0900-1030

自強七、八舍暨各舍區新住宿生

 

1030-1200

自強九舍

 

1300-1430

碩、博班

(莊9、自123、自10)

1430-1600

參訓時間

 時間

課        程        表

0900-0910

(第一場次)

進    場

1030-1040

(第二場次)

1300-1310

(第三場次)

1430-1440

(第四場次)

0910-0920

(第一場次)

宿舍組織、法規及軟硬體設備簡介

1040-1050

(第二場次)

1310-1320

(第三場次)

1440-1450

(第四場次)

0920-1030

(第一場次)

防災、防震暨消防教育宣導/四維堂

1050-1200

(第二場次)

1320-1430

(第三場次)

1450-1600

(第四場次)

1600

賦    歸

 

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徵才第二次公告(內補-預估缺)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第二次公告(內補-預估缺)

公告時間:112年08月14日至112年08月21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四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四、名額

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工作資歷: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二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輔導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

2.舍顧管理與考核。

3.硬體設備規劃及水電控管。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八、薪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法及本校約用人員校內甄審作業細則略以,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2年08月21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備    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預計112年8月下旬出缺)

2.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中華民國112年08月14日

112學年新住宿生進住宿舍注意事項

一、進住時間:

新住宿生集中入住時間:112年9月2日(週六)、9月3日(週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新生報到:

(一) 請攜帶:
1. 「正式證件」
2. 「戶籍謄本正本」(戶籍謄本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3個月內之謄本且不可記事省略)
3. 「學士班核准入住單」(確認身分及寢室房號;開放查詢床位抽籤結果時,可用系統列印出來,或以手機截圖方式,於入住時出示給宿舍人員)

(二) 逕向各住宿舍區服務台報到、領取學生證、寢室鑰匙(學士班新生倘於非集中入住日入住,請一律至位於自強十舍之宿舍服務中心辦理)。*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大二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三、交通資訊:

(一) 開放親友汽車進入校園協助搬遷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校內停車費:前一小時免費,超過時間每半小時收費30元,出校門時以悠遊卡或現金結帳即可。

(二) 到校資訊:
1. 如何前往學校 https://www.nccu.edu.tw/p/426-1000-12.php?Lang=zh-tw
2. 各宿舍區位置(校園地圖) https://www.nccu.edu.tw/p/426-1000-13.php?Lang=zh-tw
3. 入住「自強宿舍區」者,請隨黃色指標沿路上山
● 從政大正校門入校:指南路二段→正校門→入校右轉依指標行駛→行政大樓→過八角亭後右轉往自強宿舍方向→藝文中心→蔣公銅像處左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請一律由大門入校,東側門不開放外車進入)
● 從政大後門入校:木新路二段→恆光街→過恆光橋左轉→後校門→蔣公銅像處右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

(三) 集中入住二天因人車眾多,將進行校內交通管制,請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宿舍區因空間有限,宿舍周邊禁止停車,交通管制區僅提供臨停卸貨(詳見附件自強宿舍交通位置圖),卸貨完成後車輛請停放至環山道。

四、校內接駁公車、行李貨車服務:

(一) 時間:9月2日(週六)、9月3日(週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二) 說明:接駁公車載運新生,貨車載運行李。
(三) 班次:接駁車約20至25分鐘一班(隨貨車發車);貨車滿載即發車,個人物品請貼好姓名與連絡電話。
(四) 路線:
● 上山:行政大樓(八角亭)→蔣公銅像→自強舍區。
山上宿舍停靠「山居學習中心(自強五~八舍下車處)」及「自強服務中心(自強九~十舍下車處)」。
● 下山:自強舍區→蔣公銅像→藝文中心→行政大樓(八角亭)。

五、其他事項:

(一) 集中入住二日舍區開放門禁時間為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開放時間內無需刷卡及訪客登記,但請一律由各宿舍正門進出),超過開放時間,將恢復門禁管理,訪客禁止再進入宿舍,以維護宿舍區安全。
(二) 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9月3日後每日9:00-21:00至各宿舍區(自強五至九舍學士班新生請至自強十舍宿舍服務中心)報到後辦理入住。若親友欲協助搬遷請注意訪客時間並配合訪客登記才可進入宿舍。
(三) 如家長無法於入住日協助搬遷,亦可將行李或包裹寄至宿舍,統一由宿舍服務中心代收後,同學於入住後盡速至服務中心領取。(※注意:欲寄包裹者,請待宿舍床位分配結果公告後,確認房號,寄件時要載明地址及舍區房號,以免系統查無住宿資料將無法代收件,敬請配合。)
收件地址範例:「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宿舍別)(寢室號碼)(姓名)」
(四) 其他:
1. 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等硬體設備,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自備,相關床墊尺寸可見住宿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購買(山下行政大樓旁風雩樓1樓或山上自強九舍B1安九食堂內)。
2. 建議自備常用藥品、防蚊液。
3. 寢室冷暖氣需插卡後方能使用,儲值卡請至福利社購買 (一寢一張冷氣卡)。

如有任何疑問,學士班新生可洽詢自強宿舍服務中心(自強五至十舍):(02)8237-5000;其餘可聯繫所屬宿舍區自強一二三舍 (02)8237-3243;莊敬九舍(02)8237-4328

 

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徵才第二次公告(外補-預估缺)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第二次公告(外補-預估缺)

公告時間:112年08月14日至112年08月21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四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四、名額

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並有一年工作經驗者;或碩士以上學歷者。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500~1000人宿舍之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法規宣導、各項活動、宿舍獎勵與違規)。

2.舍顧管理與考核。

3.硬體設備規劃及水電控管。

4.住宿生進住前財產設備檢查業務。

5.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6.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另須配合宿舍夜間及假日舍區安全輪值(含春節及國定假日)。

八、薪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四職等下限35,106元起敘)

九、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學歷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2年08月21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dorm@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四職等行政專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備    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預計112年8月下旬出缺)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中華民國112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