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減免】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11/28-12/2辦理)

一、生僑組將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受理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目前系統已經開放(路徑為: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財務服務/學雜費減免申請);請符合申請資格同學持「申請表」、「相關證件」至生僑組辦理身分註記。 將於下學期繳費單中直接扣減減免金額。

*除特殊原因無法於此時提出申請(例如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需於106年才核發證明,則無須於本階段辦理),敬請一律於本階段申請。

*考量中南部同學返鄉,或有要事在身,不及於下周繳件者,最遲請於12月9日繳件,謝謝!

*延畢生(除身心障礙學生外)請勿再次申請

二、軍公教遺族、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等三類學生,只須於入學時辦理一次,在法定修業年限內 (大學部、碩士班:4年、博士班:7年),免再辦理(若證件有效期限已過,須重新辦理) ,若預計於105-2學期預辦理休學或保留學籍者,請洽先承辦人刪除下學期減免資料,俾免消耗掉一次減免資格。

三、學雜費減免須知請詳閱附檔。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或撥打02-29393091轉校內分機62224,

同學亦可親至生僑組找紀綱老師詢問,謝謝!

【獎助】遠通電收碩士論文獎學金(碩士生)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請逕自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31日止

【獎助】感恩與傳承獎學金(在台陸生)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13日止

【獎助】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研究所與大學部台生)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13日止

【其他】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幸福小站餘裕物資申請
  1. 為關懷弱勢民眾及提昇餘裕物資循環再利用率,本校弱勢(含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及突遇急難者等)在學學生(居所須位於新北市境內),可填妥幸福小站需求申請聯單(如附件一)並至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加蓋章戳後逕寄至該局,該局將以現有回收物資儘速辦理媒合作業
  2. 檢附該局幸福小站回收物資品項說明1份供參(如附件二),惟實際媒合仍以現有庫存回收物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