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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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131126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11/26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14年2月28日下午5時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拾得的遺失物(行政大樓3樓生僑組)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由本組進行遺失物義賣,義賣所得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之用),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陳小姐

序號 拾獲時間 拾獲物品 遺失物拾獲者 電話
288 0113/05/01 小零錢包 曾O涵 90*****22
289 0113/05/17 ASICS橘色球鞋 莊O宬 90*****60
290 0113/05/23 TVDongle RK3036傳接線 劉O倫 91*****84
298 0113/05/07 100 曾O喜 96*****86
299 0113/05/16 1000 謝O鄉 91*****53
300 0113/05/20 100 陳O君 97*****21
301 0113/05/23 400 高O立(駐警隊) #67129
302 0113/05/24 100 張O龍 96*****13
113年度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受理大一新生申請-延長收件至9/20(五)中午12時前

113年度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受理大一新生申請

註:申請過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各項獎助學金者,亦可申請生活助學金,不衝突

一、申請資格:大一新生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90萬元以下。

 

二、申請期限:113年9月9日(一)至9月20日(五)中午12時前,逾時恕無法受理。

(舊生亦可申請,113年初已申請同學免再申請)

三、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三樓生僑組

四、核定名額:視當年度學校經費而定,並以家庭經濟情況排定優先順序。

五、經錄取之學生將分發至行政或教學單位生活服務學習(10月至12月,共3個月),安排時數每週不超過6小時,每月不超過24個小時,包含應參加本校各教學、行政單位舉辦的講座或擔任校級會議、院務會議代表6小時(其中職涯講座至少1.5小時)。

*講座學習時數詳情請報名9月10日之「助學措施宣導講座」,請至活動報名系統報名

 

六、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為新臺幣7,000元(含多元生理用品補助),10月至12月止,計3個月。

 

七、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1)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生僑組櫃檯辦理。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二)學生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經系上導師或輔導教官查訪屬實之證明文件及家庭年所得等相關資料。

(三)非屬上述(一)、(二)身分,且家庭年收入新臺幣90萬元以下者:

1.全戶(學生本人、父母與配偶)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八、113年12月20日前繳交「講座學習成效考核表」予生僑組綜理整體學習成效,未通過考核者不得申請次年度生活助學金。(如附件2)

九、相關規定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如附件3)

1131台灣國際造船獎學金(研究生可)
113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受理申請

113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為原則。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三)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即操行成績評定達A)。

(四)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申請期限:113年9月9日(一)至9月13日(五)下午 17:00止

(113年初已申請同學免再申請)

 

三、檢附文件:

(一)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單(新生免附)。

(三)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新生免附)。

(四)家庭經濟情況相關證明文件。

 

四、核定名額:約26人。(計畫執行依年度獲配預算及申請人數核算支用至預算用罄為止)

 

五、排序方式:

(一)原則上以家庭年所得低者為優先。

(二)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六、執行方式:113年10月至12月,每生每月核發新臺幣11,000元(含多元生理用品補助),每月生活服務學習不超過25小時。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13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專案計畫0829核定修正」 (如附件二)

【轉知】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即日起-11/25前)

依據南投縣政府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府社助字第1130272873號辦理。

旨揭計畫為補助南投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一戶一人為限),戶內輔導人口有就讀各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含年度國中、高中職應屆畢業學生),得提出申請,以滿足學業所需,讓數位學習購置設備不再是負擔,減輕經濟弱勢家庭之經濟壓力。

符合本案資格者請於113年11月25日止前(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應備文件,以 郵寄或親送方式向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提出申請。

檢附旨揭計畫、申請書及簡章(含申請流程)1份,倘有疑義請洽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社會救助科)劉雅岑社工員(電話:049-2244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