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資中心)設立於民國105年12月,為專責原住民學生相關事務的單一窗口,輔導原住民學生善用學習資源,並提供生活、課業、職涯發展等相關諮詢與協助。此外,原資中心亦透過各項文化講座、傳統技藝工作坊與原民週等活動,提供本校非原住民族師生對原住民族文化與議題深入了解的機會,期使原資中心成為文化交流的平台。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生活輔導獎助資訊職涯相關本校原住民學生基本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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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辦理「114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贈辦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校內申請期限至7/25)

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辦理「114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贈辦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相關資訊如下:

 

一、依據該會辦理114學年度「送愛心到原鄉部落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理。

二、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 設籍於屏東縣境內,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

2. 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3. 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

4. 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

5. 該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 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 至 5 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

7. 申請之大學生須簽立返鄉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 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該會返鄉服務志工服務志工活動。

9. 獎助學金:

(1) 國小生:3,000/人

(2) 國中生:5,000/人

(3) 高中生:10,000/人

(4) 大專生:20,000/人

(二)隨表附件

1. 申請表附件一上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

2. 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113學年度上學期學費繳納證明。

3. 近3個月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為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請向原資中心承辦人提出申請,並由本中心初審及協助

(四)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4年8月1日(以郵戳為憑),校內收件時間至114年7月25日止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善心單位捐助規定,在學校有積欠學費或營養午餐費之學生,若獲得此獎助學金審核通過,獎助學金優先繳付對學校的欠費,剩餘款項才讓家長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