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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反詐騙微電影比賽
國立政治大學「反詐騙微電影比賽」實施辦法
壹、活動目的:
為增進校園及社區重視反詐騙的觀念,乃辦理本活動以發掘具創意、貼近學生生活的宣導類微電影,並結合文山第一分局宣導活動,擴大本校教職員工生及週遭民眾對反詐騙工作的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學生事務處、傳播學院廣播電視學系。
三、協辦單位:傳播學院、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
叁、主題:內容可依下列詐騙手法選擇二項以上或全部納入。
一、網拍詐騙(含代購點數卡詐騙)
二、公務詐騙
三、援交詐騙
四、中獎詐騙
五、假綁架真詐財
肆、活動時程:
一、報名(含收件)截止日期:104年10月22日(四)止。
二、公告得獎日期:以電話通知得獎者,預計在104年11月30日(一)以前,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
伍、參加對象:本校學生。
陸、報名方式:
參賽者須進入軍訓室網頁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並於104年10月22日(四)前配合送件時一同繳交(需繳交書面正本,並且親筆簽名蓋章)。
柒、作品規格:
一、作品規格:時間以150-200秒以內為限,1920×1080像素以上之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 ; *.wmv ; *.mpg ; *.mov),完成報名。
二、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中、英文字幕,影片字幕,請一律使用繁體中文,對白音檔不限國語。
捌、評選方式:評分標準如下列(評分表如附件3):
一、主題切合性占30%。
二、創意占30%。
三、劇情占20%。
四、拍攝技巧占20%。
玖、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二、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第三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拾、繳件明細:
一、報名表:須填寫完整。
二、參賽作品光碟4份:含影片檔、參賽報名表、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電子檔,且須填寫完整。
三、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須填寫完整。
四、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三樓軍訓室(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1:30、13:30至17:00)。
拾壹、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以報名表進行報名,並詳閱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二、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三、入選作品著作經查證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立即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奬項、奬金,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所有奬項、奬金。
五、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六、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七、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依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獎項價值超過NT$5,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2%健保補充保費。
九、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十、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
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十二、主辦單位將於評選後一週內,進行得獎者聯繫(電子郵件、電話通知),如一週內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拾貳、其它: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 朱清義教官,校內分機:62245(洽詢時間:8:30~12:00;13:30~
17:00)或E-mail:chuchin@nccu.edu.tw。
【全民國防教育】104年全民國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暖身起跑~~
活動時間自民國104年9月3日(星期四)08時至10月2日(星期五)17時止,
請參加者進入國防部官網(www.mnd.gov.tw)點選「全民國防有獎徵答」圖示(Banner),
依照電腦動畫遊戲方式指引作答,電腦將隨機篩選題目,答對者可進行下一題,答錯者,
將重新作答,全數答對者,得在網站上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與聯繫方式,參加抽獎活動。
其他好康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