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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104學年莊敬二三舍宿舍申請須知
104學年度學士班男生宿舍--莊敬二、三舍床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104學年已獲住宿資格之學士班男生,且認同莊敬二、三舍「安靜寢」及「i 服務」之文化發展主軸者。
二、申請程序及期間:
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並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三、線上申請時間及收件時間:
(一)線上報名時間:104年4月27日(一)起至4月29日(三)16時前上網登錄。
線上報名網址(聯合報名系統):
http://moltke.cc.nccu.edu.tw/Registration/registration.do?action=conferenceInfo&conferenceID=X09565
(二)繳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1.收件時間:104年4月28日(二)及4月29日(三)每日10時至16時。
2.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二樓大廳。
※同學務必完成線上填報並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未完成線上報名或繳交申請書件(含證明書件影本)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
四、報名及繳件注意事項:
(一)必繳資料:
1.申請表(附件一第一頁)
2.宿舍文化形塑同意書(附件一第二頁)
3.103 學年度志願服務時數證明(請服務單位開具103年8月1日至104年4月26日期間內之時數證明;如需相關表格可至住宿組網站─表單下載「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參與校內外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單(宿舍志願服務時數專用)」;服務課程不得記入)
4.全人系統(多元生活.學生住宿記點記錄)
(二)選繳資料:(以103學年度計算)
1.課外組社團證明/全人系統(多元生活.社團活動)
2.課外組幹部證明/全人系統(多元生活.社團活動)
3.住宿組宿舍幹部證明/全人系統(多元生活.社團活動)
4.其他證明文件(公共參與證明…等)
※上述資料請準備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查驗後,當場退還。
※相關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列整齊;繳交前務必自行確認資料是否已完全詳備,恕不接受任何更正及補件,所有審查資料收件後均不受理更改且不予退還。
五、審查方式:
(一)審查委員:依「國立政治大學莊敬二、三舍宿舍申請制辦法」第五條,由住宿組組長、宿舍生活輔導員代表、該區宿服會代表、學生代表(各兩位)組成審查委員會共同審查。
(二)審查作業與標準:採書面審查制,將依103學年度已完成之服務時數順序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申請制得不足額錄取)
(三)若服務時數相同者,則以「本學期宿舍獎勵與違規記點、宿舍或社團幹部、其他相關證明」決定之。
六、審查結果公告及選填床位時間:
104年5月1日(五)於住宿組網站公告審查通過名單。
104年5月8日(五)、11日(一)開放莊二、三舍申請通過者於網路選填寢室。
七、複查:
未錄取之同學若有異議,請於5月5日(二)17時前填具複查申請書(附件二),送交住宿組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莊敬二、三舍床位候補作業,將自本次申請未獲核准之名單依序號通知;莊敬二、三舍之換寢作業需經審核後方可辦理,住宿生不得任意更換。
(二)申請莊敬二、三舍同學,需同意以下相關舍區住宿規範:
莊敬二、三舍(「i 服務」文化發展主軸)
1.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2.共同維護及主動清潔舍區公共區域。
3.隨手做環保、參加相關公益活動、以及出席公眾會議。
4.每日23點30分前關閉寢室大燈並保持安靜(安靜寢),養成早睡早起之良好生活習慣。
5.每學期需完成10小時志願服務認證。
(三)選填莊敬二、三舍之住宿生於入住時均應繳交宿舍文化形塑同意書。
(四)申請通過後,未完成志願時數者,每缺額兩小時懲處宿舍違規記點一點,且次學年起不得再申請莊二、三舍;宿舍違規懲處累計滿10 點者,勒令退宿,並於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7~28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60~66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3月9(星期一)9:00~3月11日(星期三)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4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29~37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67~68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 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3月18日(星期三)9:00~3月20日(星期五)16:00間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起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請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http://osa.nccu.edu.tw/files/online/M03-dorm-1.doc)
2.消防補訓: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4年4月15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依98年4月8日第26次宿舍管理委員會決議,自98學年度起,學士班每位住宿之大一新生須完成每學期10小時之志願服務,此類志願服務將由各宿舍區宿舍服務委員會負責規畫與推動。
住宿輔導組
【綜 合】國立政治大學103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一、申請對象:本校行政單位及學生社團,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二、借住期限:104年7月10日至8月20日止。
三、床位:以學士班新生床位為原則,提供女生1000床,男生600床,並視暑宿、延遷及學分班之床位規劃情形予以增減床位,如需申請自強十舍床位請另行簽核辦理。
四、申請時程:104年3月10日起至5月12日,相關作業流程詳如附表。
(一)、104年3月10日(二)上午9時~3月13日(五)行政單位優先線上登記床位。
(二)、104年3月16日(一)上午9時~5月12日(二)系學會、學生社團及行政單位線上登記床位。
五、依102年5月27日營隊會議決議,各系學會活動等同學生社團活動一律在第二階段申請,除非營隊主要辦理工作人員為行政人員(例如:超政營隊、公企中心營隊…)。
六、申請網址: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登入帳號密碼→我的校務資訊服務→其他更多系統→暑期營隊住宿申請。
七、線上登記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將公告該營隊與申請單位名稱、遞延該營隊選填床位之資格及遞延下學年線上登記申請床位之資格,情節重大且無不可抗因素者,將取消本學年或下學年之申請資格。
(一)、線上登記之床位數,與最後實際入住之床位誤差不得超出15床(不含15床)。
(二)、每個營隊梯次只能登記一筆申請資料,不得同一營隊梯次分不同時段填多筆申請資料。(例如:一個營隊若有2梯次可填兩筆申請資料;一個營隊只有1梯次僅可填一筆。)
八、營隊進住及離宿時間:以申請期間第一日13時後進住,申請期間最後一日之次日上午10時前辦理離宿檢查,例如:申請期間為7月10日~7月19日,進住時間為7月10日13時起,離宿時間為7月20日上午10時前。
九、暑期營隊借用學生宿舍應保持住宿安寧;請自備號碼鎖,出入寢室務必上鎖,自行負責物品保管責任;並遵守本校宿舍相關規定及本作業須知。如遇修繕工程,應無條件配合調整床位。
十、暑期營隊短期住宿以日計價,一般宿舍每床每日收費為20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床每日500元、自強十舍單人房每床每日700元,並以營隊為單位繳交住宿保證金1萬元整。若入住交換生床位,因配有床墊,需加收床墊使用清潔費,入住1~7天每床加收100元,8~14天每床加收180元,15~21天每床加收250元,22天以上則每床加收300元。住宿保證金於離宿前經住宿舍區服務中心(台)檢查寢室後,確認如無損壞狀況發生,將依規定無息退還申請人。
十一、住宿組提供每營隊男、女生各2張臨時門禁卡,請團進團出,離宿時須一併繳還;若遺失,每張須繳交卡片工本費150元,方可申請退還保證金。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經申請核准得辦理延期或無息退費,惟本校不負擔任何損失之賠償責任。
十三、暑期營隊因颱風來襲,將依以下情況因應:
(一)營隊尚未入住
1、進住當日,人事行政局發佈台北市停班停課:進住日順延一日,並依原定離營日離營,未住之天數,全額退費。
2、營隊期間可能遇到颱風
(1)取消舉辦:需提前2日通知住宿組,可全額退費。
(2)延後營期:需提前2日通知住宿組且需有空房才可延期,否則全額退費,取消住宿。
(3)如期舉辦:一切照原訂計畫入住與離營。
(二)營隊已經入住
1、離營當日,人事行政局發佈台北市停班停課:離營日順延一日,多住當晚不加收費用,隔日離營。
2、營期中遇到颱風
(1)營期繼續,同學留宿學校:不予退費。
(2)提前離營:未住天數全額退費。
(三)營隊於颱風期間留宿學校,請各營隊負責人加強注意學員安全。
十四、若違反本作業須知,將取消原暑期營隊床位之申請;住宿期間若違反本須知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者,本校得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情節重大者並簽報懲處或依法追訴。
暑期營隊承辦人:住宿組陳先生(校內分機66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