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08年學士班重要公告
學士班宿舍已於4月29日早上9點公告抽籤結果,因本組近期接獲多人檢舉部分同學於政大交流版上發文,意圖以金錢邀約同學轉讓床位或綁抽床位,使同學將宿舍床位當成獲利工具,相關行為之雙方已違反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25條頂讓床位、霸佔床位之規定,基於宿舍公平分配原則,避免部份同學以不當方式圖利,如被查獲將導致雙方面臨退宿處分或校規懲處,再次重申請同學自重。
中籤後已無住宿需求之同學請多考量等待候補同學之焦急,請盡速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以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輔導組5/2
107學年度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
活動內容:
為深入了解住宿生對宿舍各項服務之滿意度,特進行107學年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請同學踴躍上網填答。
問卷結束後將隨機抽出30名填答者贈予100元巨流書城禮券,得獎名單將於108年5月27日公告於住宿組網頁。
活動方式:
請同學於5月2日進入學校信箱點選連結,完成全部問卷填答。
填答對象:
本校107學年度住宿學生
填答時間:
108年5月2日至5月10日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一、申請對象
107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08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7月15日遷出宿舍;其住宿費用按日及舍區別計算,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日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日250元,自強一二三舍及莊敬九舍每人每日150元(收費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請於108年5月13日(一)至5月14日(二)每日9時至16時至住宿組現場申請,並於5月14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將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
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後,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符合續住資格者,免額外提出108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08學年無意願續住,請參閱 [ 不續住之離宿公告 ]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符合108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及陸保障住宿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
查詢住宿年限: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08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08年9月1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申請時間:108年6月4日9點至6月5日16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08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請即列印108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
(1)該申請表「上半聯」請於108年6月5日16時前送回住宿組存查。
(2)該申請表「下半聯」請暫時自行留存,俟9月1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08年8月31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08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08學年無意願續住,請參閱 [ 本公告 ]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20日(一)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者,將無法續住,僅能於8月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
博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06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三) 107學年獲得保障住宿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不含交換生)及108學年提早入學之新生,次學年如欲申請宿舍,請於6月28日至7月9日線上申請108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抽籤。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108學年不續住者,請於5月20日(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108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保障住宿次年之外籍生、僑生、陸生」及「108學年提早入學之新生」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
三、 離宿檢查:
107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30日(日)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07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30日(日)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07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