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4-2學期學生社團成立、停社、復社等申請,受理至3/9(一)下午16時止
本學期評議委員會將於4月中召開,審議學生社團之相關重要事項。如有成立新社團、停社、復社、更名或其他重大事項者,請備妥文件於115年3月9日(一)16時前,送交課外活動組,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方式
本校學生團體依性質分為自治性、學術性、藝術性、聯誼性、服務性及體適能六大屬性。申請人應於截止日前預留足夠時間(至少30分鐘),並持應繳文件洽課外活動組屬性輔導人員進行晤談,以了解成立社團之基本義務及須配合之行政事項。
二、社團成立應繳文件
所有文件請以單面列印,並依文件順序排列,使用迴紋針固定,切勿裝訂。
1.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30人以上連署書
3.組織章程草案草擬(請設定12號字,單行間距)(請額外提供一份電子檔予課外組屬性輔導老師)
4.其他可說明社團宗旨或活動規劃之文件(請設定12號字,單行間距,不得超過2頁)。
#自治性學生團體請檢具申請表及經會員大會通過之組織章程於期限前送交課外組。
三、申請復社應繳文件
1.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社員名單
3.修訂後之社團章程
4.復社後之運作說明
四、申請停社應繳文件
1.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會員大會通過停社之會議紀錄(含出席名單)
五、更名、變更屬性或其他重大事項申請應繳文件
1.申請表(請調整格式於一張A4內)
2.社團完整章程
3.有會員大會相關決議之會議紀錄
*以上表格若需要WORD檔,可至課外組→表格下載區,頁面最下方存取。
六、其他注意事項
社團未經會議核定成立前,不得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如需辦理活動招募社員,請先告知所屬輔導老師,並於社團名稱後加註(申請成立中)等字樣,以便區分。
經審核通過之學生社團應於公告後3週內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須由課外組社團輔導屬性老師與會,並於成立大會後2週內檢具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應備文件應於2週內補齊,逾期則登記不成立。
完成相關成立程序後,得開通社團編號借用場地,當學期無經費補助,成立滿一年之社團應參與社團評鑑,社團辦公室將依社團評鑑成績分發。
六大屬性輔導人員:
自治性團體-分機62239、
學術性社團(一)-分機62238、
學術性社團(二)-分機62235、
藝術性社團-分機62239、
聯誼性社團-分機62233、
服務性社團-分機62232、
體適能社團-分機62231。
承辦人:陳小姐
校內分機:62239
mail:fisch@nccu.edu.tw
樂活館114-2「使用資格補申請」及「三、四樓儲藏室申請」開放登記至3/6(五)截止
114-2(補)申請資格
本校正式成立社團。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資格:本校正式成立社團。(※114-1已使用社團不需再提出申請)
2.使用期限:114-2(一學期為限)
3.補申請之社團需出席114-2期初大會(預計開學後第3周),並繳交管理費500元(未曾申請使用樂活館者,須再繳交訂金1,000元)。
4.補申請之社團114-2使用權限於「期初大會隔日」起開放。
申請辦法
補申請社團自即日起至3/6(五)23:59止於線上表單登記,連結:https://forms.gle/imLjYDAMJLaQcjs69 (請以Chrome開啟),逾期不予受理。
三、四樓儲藏室申請辦法
三、四樓儲藏室申請自即日起至3/6(五)23:59止於線上表單登記,連結:https://forms.gle/kVwCJc8j22Kg1NQz7 (請以Chrome開啟),逾期不予受理。
※重要提醒:114-1已申請使用之社團,若114-2仍有需求,須再填寫一次表單,以利於期初大會當場抽籤決定儲藏室使用資格。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雅淳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
115年寒假教育優先區-補助經費分配、結案說明(2/26截止)
一、教育優先區營隊補助經費分配,詳見「補助經費分配結果」(附件一)
二、結案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1.獲補助營隊須至「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活動資訊網」填寫結案資料,填寫權限已於申請階段寄發至各營隊申請人信箱,如未收到,請聯繫課外組承辦人。
2.需填寫資料:
★「成果報告表」(請上系統填寫,每一欄都需要填寫)
★「成果報告書」(請上傳至系統)
3.教優區結案截止期限:2/26(四)16:50,請各營隊負責人於截止期限內攜結案文件及單據至課外組辦理。
4.結案與核銷逾期營隊將不受理,下次申請亦不送件,請注意。
校內承辦人:林小姐
聯絡信箱:etherces@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62232
2026第十八屆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開放申請至3/2(一)中午12時止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申請資格:
- 本獎學金分為個人服務獎、團體服務獎及媒體服務獎。
- 凡本校在學學生得申請個人服務獎,本校登記有案之學生團體或在學學生3人以上組成之團體得申請團體服務獎。
- 媒體服務獎請詳閱附件2「媒體服務獎申請須知」。
- 凡本校在學學生、本校登記有案之學生團體或本校在學學生3人以上組成之團體,於114年全年活動,具有下列具體事蹟者,得提出申請:
- 從事志願服務工作
- 參與教育部教育優先區及帶動中小學活動
- 校內外服務
- 社區服務
- 國際志工服務
- 其他具公共服務、關懷鄉土與扶助弱勢群體性質之服務活動。
報名繳交資料:
- 個人服務獎與團體服務獎
- 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申請資料以25頁為限,繳交Word及PDF檔各乙份。電子檔申請資料請攜帶隨身碟至課外組繳交。
- 獲獎作品授權同意書乙份(請併同申請資料之電子檔繳交)
- 媒體服務獎
- 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媒體服務獎申請表,繳交Word及PDF檔各乙份。電子檔申請資料請攜帶隨身碟至課外組繳交。
- 獲獎作品授權同意書乙份(請併同申請資料之電子檔繳交)
以上繳交資料皆無須紙本,申請資料皆須親簽或蓋章,請掃描後交件。
收件日期:
請於115年2月2日(一)至115年3月2日(一)中午12時前將申請表及授權同意書等報名資料電子檔繳交至學務處課外組王小姐,逾期送達申請資料或資料有缺漏未於期限內補齊者,不予受理。
遴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若干位師長擔任評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若進行兩階段審查,書面資料佔總分70%,面試結果佔總分30%。
獎項:
各獎項獎勵方式詳見本獎學金實施辦法。
相關附件請自行下載使用:
附件1:廖風德公共服務獎學金實施辦法
附件2: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媒體服務獎申請須知
附件3: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申請資料─個人
附件4: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申請資料─團體
附件5: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申請表─媒體服務獎
有關召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全區決賽領隊會議
一、旨揭會議資訊如下
(一)時間:115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30分。
(二)地點:臺北市大同區日新國小日新旺台樓(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與南京西路交叉口)。
(三)報名方式:請於115年1月2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逕行報名(https://forms.gle/WJuUAXNMm6ag747z7),並填妥報名資料,俾利規劃會場及接駁事宜。
二、本次競賽場地會勘係採同時段分流進行各比賽場地實地勘查,請轉知各參賽者。
三、領隊會議資料及各場館影片動線將於領隊會議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請參賽者上網參閱。
四、檢附旨揭會議個人項目決賽場次表、領隊會議流程、參賽人員學校名冊及場地交通資訊各1份。
五、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繫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02)23639795轉分機841、843。
課外組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