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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袋棍球運動協會「2026袋棍球校際聯賽」自5月4日至5月10日開放報名
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袋棍球運動協會115年4月30日中袋字第1150000046號函辦理。
「2026袋棍球校際聯賽」賽事簡介:
賽事日期:115年7月3日至7月5日,共3日。
賽事地點:國立體育大學人工草皮足球場(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競賽分組:共6組。
男子組:
男子國中組-男子國中(部)在校生。
男子高中組-男子高中(職)在校生。
男子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及五年制專科)在校生。
女子組
女子組女子國中組-女子國中(部)在校生。
女子高中組-女子高中(職)在校生。
女子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及五年制專科)在校生。
報名方式:分兩階段報名,一律採線上報名。
第一階段:凡有意願參賽之地區預賽晉級隊伍及各界一般隊伍,皆須先填寫「隊伍參賽報名表」https://www.surveycake.com/s/K9Dmk,或至袋棍球運動協會官網>比賽>校際聯賽報名。
報名期間:115年5月4日至5月10日止。
報名費用:大專組、高中組每隊3,500元整,國中組每隊2,500元整。
因參賽隊伍眾多,本賽事有名額遞補限制,報名完成不代表成功遞補,大會將於115年5月14日於官網公告錄取名單。
若未成功遞補,大會將於6月5日前全額退款至原報名負責人指定帳戶。
第二階段:經大會公告成功錄取之隊伍,須填寫「球隊資訊表」,完成參賽人員個資及套裝安排(住宿、接駁)需求調查表。
報名期間:115年5月18日至5月27日止。
報名費用:套裝安排費用詳賽事資訊【陸、活動相關安排】,各隊領隊及教練各一名得享報名費免費。
隊伍報名完成後,若因特殊狀況可於截止日前提出相關變更申請,惟大會將視實際情況核准並協助安排,請詳見賽事資訊。
詳細資訊請至袋棍球運動協會官網詳閱《2026袋棍球校際聯賽賽事資訊》https://chinesetaipeilacrosse.org/lit或至袋棍球運動協會官網>比賽>校際聯賽下載。
本案聯絡人:(02)2713-2778 傅小姐。
紅十字會招募暑假「青年防災士服務隊」(報名至5/20止)
「青年防災士服務隊」為紅十字會與花蓮縣政府合作,推動為期5年之「全學齡防災教育體系」,現招募大專院校學生參與。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5年5月20日 止。
報名方式
於紅十字會官網上進行報名:https://reurl.cc/Wbbo4y
經該會審核後回覆,完成報名程序。
活動培訓及服務期程
青年防災士服務訓練營:
- 訓練日期:115年6月27日(六)至7月3日(五)
- 訓練地點: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進行專業訓練,合格者可考取內政部「防災士」及該會「BLS急救」雙證照。
國中小人人強韌防災營:
- 出隊服務梯次:
- 第一梯:115年7月13日(一)至7月18日(六)
- 第二梯:115年7月20日(一)至7月25日(六)
- 第三梯:115年7月27日(一)至8月01日(六)
- 第四梯:115年8月03日(一)至8月08日(六)
- 出隊地點:花蓮縣市地區之國中、國小;具體服務學校地點由該會安排或歡迎各校服務隊自薦。
- 由受訓合格之青年防災士組成服務隊,進入花蓮縣國中小進行防災教育服務。
相關資源與獎勵
- 經費補助:該會提供受訓及出隊期間之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
- 獎助學金:完成受訓及出隊服務者,頒發每人新台幣5,000元。
- 設備獎勵:若校內出隊達2隊以上,且有1名教職員完訓取得證照,該會另撥發本校AED乙台及教學教材乙組(價值約10萬元)。
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附件招募簡章。
本案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林小姐
校內分機62232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114學年度運動舞蹈錦標賽」競賽規程
依據115年4月28日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大專體總競字第1150000571號函辦理。
請詳閱競賽規程規定事項並恪守規定。
報名作業請逕向輔仁大學體育室郭銘勻老師/林爾芙小姐,電話:02-29053044辦理。
115年度學生自組團隊參與國際志工獎助申請至5/14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自組團體參與國際志工獎助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
- 限本校學生團體,或成員均為本校在學學生五人以上組成之團體,於在學期間自主發起國際志工服務活動。
- 團體全員參與國際志工服務活動之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評定達A且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 服務隊時間於115年6月至10月之活動。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5月14日(四)17:0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 補助申請書(格式請參附件2)。
- 團體全員參與國際志工服務活動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證明、操行成績證明書、獎懲紀錄證明書之正本。
- 國際志工服務活動企劃書。
- 其他有利申請之文件。
※以上資料紙本一式三份、電子檔請彙整為一份後提供PDF格式,於申請時程內送至學務處課外組辦理,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受獎助團體應遵守下列規定:
- 應按申請之既定時程進行服務活動,如行程變更取消,須事先報准同意,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取消獎助。
- 應於服務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逾期繳交或未繳交者,取消其獎助及下次之申請資格。
六、本案聯絡人
課外活動組 林小姐
校內分機62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