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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第2學期非社團屬性之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申請(至3/4止)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非社團屬性學生團體校外服務活動補助辦法」(附件一)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具校外服務活動之服務學習課程。
(二)本校在校生五人(含)以上、且指導老師為本校教師之學生團體。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3月4日(星期五)17:00止,逾期歉難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附件二之補助申請表(核章紙本+電子檔)。
(二)校外服務活動詳細企畫書或教學計畫(電子檔)。
(三)其他有利申請補助之文件(電子檔)。
★以上文件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送至課外組,缺件視同未於期限內繳交,不予受理。
五、獲補助活動之注意事項:
(一)需於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檢據活動支出單據辦理經費結報,核銷方式依校內主計室規定辦理。
(二)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包含活動辦理成果、志工人數、服務地點、提供服務人次、活動照片或紀錄短片等。
六、未竟事宜請洽本案聯絡人
課外組林小姐,分機62232
Email:etherces@nccu.edu.tw
111年寒假教育優先區-補助經費分配、結案說明(2/28截止)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獲補助營隊如取消辦理,仍可核銷正式上營前「行前準備」之支出項目,核銷時請務必檢附以下文件(擇一即可),並填寫線上結案資料:
1.服務學校通知取消的MAIL
2.當地教育局公告
3.營隊取消後的營隊內部會議紀錄(需有與會者之簽名)
一、教育優先區營隊補助經費分配,詳見「補助經費分配結果」(附件一)
二、結案資料繳交注意事項:
1.自本次補助案起,各營隊須至「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活動資訊網」填寫結案資料,填寫權限已寄發至各營隊申請人信箱,如未收到,請聯繫課外組承辦人。
2.需填寫資料:
★「成果報告表」(請上系統填寫)
★「成果報告書」(請上傳至系統)
★「活動總經費」(請上系統填寫)
3.教優區結案截止期限:2/28(一)23:59,請各營隊負責人於截止期限內攜結案文件及單據至課外組辦理。
4.結案與核銷逾期營隊將不受理,下次申請亦不送件,請注意。
承辦人:林小姐
聯絡信箱:etherces@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62232
樂活館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使用(補)申請(111/01/06截止)
(補)申請資格
本校正式成立社團。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資格:本校正式成立社團。※(110-1通過審核正在使用社團,不需提出申請110-2)
2. 使用期限:110-2(一學期為限)
3. 通過審核社團:需出席參與110-2樂活期初大會會議(依公告通知為準)及完成管理費用繳交。缺席會議、未繳交保證金相關費用之申請社團,視同放棄使用,經管理委員會確認後取消使用權限。4. 新學期權限於111/02/14開學日正式開放。
申請辦法
(補)申請社團,請至線上填寫申請表格https://bit.ly/3lYvure (請以Chrome開啟)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1/1/6(四)23:59止,逾期不予受理。
核定公告時間
111/01/12(三)上午10時。
◎樂活館訊息 https://goo.gl/CFeHyD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丘宇珊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ushan99@nccu.edu.tw
轉知內政部製作「國家公園登山安全系列影片」
一、為透過多元管道加強登山安全宣導,內政部以最常發生之山域事故原因-「迷途」為主題,改編實際案例,拍攝【山永遠都在—安全登山、平安回家】宣尋短片。另針對「玉山主丶西峰線」、「合歎西峰線」、「雪山主、東峰線」 及「奇萊主、北峰線」等4條熱門攀登路線,以及「行前準備」、「體能評估」、「高山症」及「迷途」等4個主題,分別製作教材影片及宣導短片,籲請民眾登山前先觀看後再出發,以提而登山安全意識、掌握戶外活動風險控管及模擬應變處置。
二、相關影片已上傳至臺灣國家公園 ParksTaiwan Youtube 頻道: https://reurl.cc/9OZV28 。並可至臺灣國家公園官網: https://np.cpami.gov.tw/、臺灣國家公園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parkstaiwan 及臺灣登山申請一站式服務網: hike.taiwan.gov.tw 瀏覽查詢。
110-2學期學生社團成立、停社、復社等申請,受理至3/4。
本學期評議委員會將於3月中下旬召開,審議學生社團成立、學生社團懲處、社團重大爭議事項及其他有關學生社團權益事項。如有成立新社團、停社、復社、更名或其他重大事項者,請備妥文件於111年3月4日(五)17時前,送交課外活動組。
申請方式
本校學生團體依性質分為自治性、學術性、藝術性、聯誼性、服務性及體適能六大屬性。申請人應於截止日前,持應繳文件洽課外活動組屬性輔導人員進行晤談。
社團成立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30人以上連署書
- 組織章程草案草擬(請設定12號字,單行間距)
- 其他可說明社團宗旨或活動規劃之文件(不得超過4頁,若超出頁數請自行準備19份,於召開會議3天前繳交至課外組)。
- 自治性學生團體請檢具申請表及經會員大會通過之組織章程於期限前送交課外組。
- 文件請以單面列印,依序排列,使用迴紋針固定,切勿裝訂;
申請復社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社員名單
- 修訂後之社團章程及復社後之運作說明
申請停社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會員大會通過停社之會議紀錄
更名、變更屬性或其他重大事項申請應繳文件
- 申請表
- 社員大會會議記錄
*以上表格若需要WORD檔,可至課外組→表格下載區存取使用。
其他注意事項
- 社團未經會議核定成立前,不得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如需辦理活動招募社員,請先告知所屬輔導老師,並於社團名稱後加註(申請成立中)等字樣,以便區分。
- 經審核通過之學生社團應於公告後三週內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須由課外組社團輔導屬性老師與會,並於成立大會後二週內檢具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應備文件應於二週內補齊,逾期則登記不成立。
- 完成相關成立程序後,得開通社團編號借用場地,當學期無經費補助,成立滿一年之社團應參與社團評鑑,社團辦公室將依社團評鑑成績分發。
六大屬性輔導人員:
自治性團體-陳幼君 分機62239、
學術性社團-何麗君 分機62238、
學術性社團-丘宇珊 分機62235、
藝術性社團-陳幼君 分機62239、
聯誼性社團-許程㚥 分機62233、
服務性社團-林純邑 分機62232、
體適能社團-王羽華 分機62231。
承辦人:陳幼君
校內分機:62239
mail:fisch@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