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助學】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誠徵大學部學生兼任助理
一、資格條件: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每月工作80小時,工作時間安排於週一至週五上午或下午(確切時間再議)。
(三)熟悉Office作業程式,包括PowerPoint、Word、Excel,另熟悉繪圖設計軟體(Photoshop、Illustrator等)尤佳。
(四)做事認真負責且具備溝通協調與應變能力。
二、錄取名額:1名
三、工作內容:
(一)學生生活事務、助學業務等行政事務協助
(二)僑陸生入學作業及相關活動協助
(三)資料蒐集與統計報表彙整製作
(四)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期程及報酬:105年9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月薪新臺幣9,600元〈若未於9月1日完成進用手續者,按當月到職日數比例計算〉。
五、工作地點: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
六、報名截止日:105年8月25日。
七、報名方式:意者請將個人履歷表(空白表格如附件)於報名截止日前email至lana-her@nccu.edu.tw (聯絡電話:29393091轉62221何老師)。合適者將通知面試,不合適者恕不另行通知。
【急難】尼伯特颱風受災學生急難慰助申請
一、鑒於尼伯特颱風為臺東及屏東地區帶來嚴重災害,為協助受災學生順利就學,若有實際個案,敬請同學聯繫各系所助教或導師,填具受災學生調查表及本校急難慰助金申請表(如附件);俾便啟動後續相關救助機制( 包括105-1學期至105-2學期學雜費全免及優先免費住宿)。
二、受災學生認定標準如下:
(一)父、母或監護人一方死亡、失蹤或重傷(死亡者應檢附死亡證明書 、失蹤不明者應檢附警察機關開立之證明)。
(二)自有房屋倒塌或不堪居住(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證明)。
(三)學生重傷(應檢附醫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
(四)其他經學校認定學生生活確有困難者(依學校緊急紓困助學金相關規定辦理)。
三、如學生同時符合各政府機關學雜費減免或補助,應擇優並擇一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僑生】105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開放105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工作許可證統一申請,
受理時間8月22日(一)至9月19日(一)上午9點至下午5點,請把握時間申請。
可採用紙本或網路,所需文件與注意事項如下表。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站:https://ezwp.wda.gov.tw/(限用IE瀏覽器) ,
網站操作與注意事項請參考附件。
本次申請工作證有效期間為105年10月1日至106年3月31日(亦可申請9月至隔年2月)。
逾期未送件者於學期中仍可申請,但須自行寄送申請文件。
★依就業服務法50條規定,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
★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證打工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