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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助】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下半年)
一、該補助計畫為培訓具有特殊專長及優異潛能之弱勢學生(含團體與個人),部分補助其參與訓練、國內外比賽及辦理成果發表會等費用。
二、補助事項如下:
(一)補助期程:下半年執行之案件,期程為10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3月10日至4月10日前提出申請。
(二)補助對象:中低或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或原住民學生等弱勢學生個人,或弱勢學生占培訓學生比例達半數以上之社 團。
(三)補助項目: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培訓計畫。
(四)補助限制:每件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社團案每年每 校以申請1次為限;個人案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1案為 限。如具下列情形者,原則上不予補助:
1、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
2、大專院校申請案專長證明未達縣級比賽成績證明者,不予補助。
3、弱勢學生所占培訓學生比例未達半數,原則上不予補助。
三、請參考附件: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
五、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承辦學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減免】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收件辦理須知 (考試週+寒假期間)
國立政治大學 學雜費減免收件辦理須知(考試週、寒假)
由於107學年度行政大樓整修緣故,生僑組移至風雩樓二樓202室辦公,礙於臨時性辦公空間較以往狹小,加上組內人力不足情形下,為疏散10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週繳件人數,並考量特殊身分學生之年度證明取得(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與學生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須對保作業等時程規劃,生僑組另於期末考試週1/14-1/18與寒假2/12-2/22,辦理學生學雜費減免線上申請與收件。
考試週與寒假期間辦理學雜費減免之學生,務必留意線上系統核覆之結果;學雜費轉單一期一次,亦請學生確認列印日期與繳費單金額。
生僑組收件資訊:
- 對象:符合減免資格之學生
- 收件日期:1/14~1/18、2/12~2/22 >線上系統申請<
- 收件方式:現場收件、郵寄掛號收件。(初次申請、臺北市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身心障礙證件換發者,請以現場送件方式至生僑組辦理。)
- 現場收件時間:上午8:30-中午12:00 (上午時段)
- 現場收件地點:生僑組 (風雩樓二樓202室)
期別 |
生僑組收件並審核期間 *日期以生僑組於系統上核可時間為主 |
學生列印註冊費單日 *對象:繳件資料核可之學生 |
第一期 |
1/14-1/18 |
1/28 (週一) |
第二期 |
2/12-2/15 |
2/18(週一) |
第三期 |
2/18-2/22 |
2/25(週一) |
備註:
- 先減免–後就貸及繳費註冊之申請原則
須就學貸款者,對保前請務必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以減免後金額辦理就學貸款,以免本校查核此情形後,滋生學生再至銀行修改對保之情形;請學生務必完成換單,再以換單之金額辦理繳費註冊。(注意:生僑組就學貸款資料收件日期2/21~3/4)
- 於考試週、寒假收件期間,行動不便者若需現場收件,可先電話預約至風雩樓一樓辦理收件。
- 郵寄地址(掛號):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政治大學 學務處生僑組 (02)29393091
- 承辦人聯絡方式:02-29393091 #62224 黃小姐, shani107@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