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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090702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09年10月01日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遺失物(行政大樓3樓生僑組)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遺失物義賣,義賣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黃小姐
109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核准名單
一、本期核准名單如下:
107301039、106301044、107405111、107405118、108202032、107301037、106303043、107305058、107306030、107305055、107301041、107301038、107103022、107301043、107301048、107305064、107303034、108204028、107101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