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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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經費申請結果公告

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經費申請業依據「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原則」(附件一)及本期之預算額度內予以初核,並經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經費審核會議審議通過及簽奉核定。

二、各社團核給金額詳如附件二,若有異議,請於公告十日內填寫申請書(附件三),向課外組所屬社團負責人提出申請。

三、「學生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原則」業經前述會議修正通過如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