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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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7/15,已截止_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外補/四等行政專員)

本案公告日為7/15,取消置頂日為7/29,已截止徵才,謝謝。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

公告時間: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2日(公告5個工作天)    □內補  ■外補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4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藝文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候補1-2名

五、資格條件

1.工作資歷: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學士學位,並具至少一年相關工作經驗。

2.對於劇場設備技術有興趣者。對於藝文活動與行政抱持高度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溝通協調能力良好。

3.需具英語基本書寫及口語溝通能力。

4.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office作業系統、劇場技術資料更新管理;劇場技術需求專業判斷能力。

5.人格特質:敬業、有耐心,能配合活動需要夜間加班調整工作時間。

      喜歡與人互動,樂觀、溫暖、認真、積極。

六、主要工作項目

1.劇場租借(包括大禮堂與視聽館)

2.劇場設備管理與技術統籌

3.輔導劇場組沃客志工

4.協辦表演藝術系列活動

5.協辦「駐校藝術計畫」

6.採購(含電子採購)

7.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八、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依本校約用人員校內甄選作業細則第3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十、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成績單及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3.語言能力證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5.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四職等行政專員」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22日(五)17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黃小姐(分機:63391),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四職等行政專員」;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〇〇〇(姓名)-應徵政大藝中四職等行政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除正取外,若無適合人選,則不列候補人選。

備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預計8月中旬)。

2.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雇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4.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