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一、配合文化部會同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辧法」有關藝文採購之著作權規定,以及衡酌法令明確性與實務作業需要,修正旨揭要點,供各機關辦理藝文採購作業流程之據。
二、檢送旨揭要點修正規定及其修正對照表各1份,電子檔並公開登載於該部網站(文化藝術採購及著作權專區/法令規章),請自行下載運用。
三、附檔: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