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藝文中心」成立於1989年3月6日。以深耕藝術文化教育、培養校園藝術風氣、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類社團活動空間並增進社區文化發展為主要宗旨。

每學期固定舉辦展覽、表演、影展、講座工作坊等各類優質藝文活動,並於每年校慶期間推出駐校藝術家計劃,以期推動校園藝文風氣,提昇公民美學素養,形塑政大藝文生活學習圈及創意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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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藝文中心約用四職等(展覽)行政專員內、外補徵才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校外外補人員

公告時間:111年12月29日至112年1月6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4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藝文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候補1-2名

四、 資格條件

1.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學位,並具藝術行政相關資歷一年以上或具設計實務(含網頁設計)能力,具碩士學位者優先。

2.具專業策展經歷或能力,具數位展覽經驗者尤佳。對於藝文活動執行抱持高度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3.具英語基本書寫及口語溝通能力,有獨立企劃、執行藝文展演活動、服務學習等知能與實務經驗。

4.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軟體能力、Office作業系統及mac OS作業系統。

5.具視覺藝術專業知能;展覽策展、活動文宣設計製作能力、另Photoshop、Illustrator製圖軟體、網頁軟體、或多媒體影音拍攝與剪輯技巧、展場管理專業能力等,具備以上能力條件愈廣且精者,優先考量。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五、 主要工作項目

1.企畫、執行展覽暨相關藝文學術活動。

2.企畫、執行宣傳行銷(含平面、電子、社群媒體及小編組)。

3.輔導展覽組沃客志工。

4.統籌網頁製作維護;擔任電腦管控員。

5.協辦「駐校藝術計畫」活動及數位藝術展演活動。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自四職等下限34,758元起敍)。

八、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各乙份。

3.語言能力證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乙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5.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6日(五)17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黃小姐(分機:63391),信封上請註明「(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〇〇〇(姓名)-應徵政大藝中四等展覽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雇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2.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校內內補人員

公告時間:111年12月29 日至112年1月6日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4職等/行政專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藝文中心

四、名   額

正取1名,候補1-2名

四、 資格條件

1.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2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

2.具專業策展經歷或能力,具數位展覽經驗者尤佳。喜愛藝術行政工作,對於藝文活動執行抱持高度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溝通協調能力良好,能配合活動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3.具英語基本書寫及口語溝通能力,具獨立企劃、執行藝文展演活動、服務學習等知能與實務經驗者。

4.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軟體能力、Office作業系統及mac OS作業系統。

5.具視覺藝術專業知能;展覽策展、活動文宣設計製作能力、另Photoshop、Illustrator製圖軟體、網頁軟體、或多媒體影音拍攝與剪輯技巧、展場管理專業能力等,具備以上能力條件愈廣且精者,優先考量。

五、 主要工作項目

1.企畫、執行展覽暨相關藝文學術活動。

2.企畫、執行宣傳行銷(含平面、電子、社群媒體及小編組)。

3.輔導展覽組沃客志工。

4.統籌網頁製作維護;擔任電腦管控員。

5.協辦「駐校藝術計畫」活動及數位藝術展演活動。

六、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七、薪     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八、工作地點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九、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3.語言能力證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乙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5.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本校(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

十、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2年1月6日(五)17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黃小姐(分機:63391),信封上請註明「本校(姓名)應徵藝中四等行政專員—展覽」;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本校〇〇〇(姓名)-應徵政大藝中四等展覽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十一、甄選方式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備註

1.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