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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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第2學期現住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110年農曆春節 (2/10~2/14)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請同學多加留意。

 

一、學士班學生(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 109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第一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0年1月31日(星期日)。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月31日(星期日)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110年農曆春節 (2/10~2/14)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2. 109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除了除夕前一日到初三外,可於原宿舍續住至第2學期結束,暑假開始日止。

 
二、碩博士班(交換生依國合處規定時間辦理)

1. 住宿年限已滿,或109學年第2學期不續住者(含第二學期出國交換或畢業之同學):

A.申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第2學期註冊單上之宿費。

B.離宿:第一學期最晚離宿日為110年1月31日(星期日)。遷出當日請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由舍區蓋章後於上班時間交至住宿組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手續。

C.逾期離宿:未於1月31日(星期日)前遷出宿舍者,須依相關之退(補)宿費標準收費(附件三)。110年農曆春節 (2/10~2/14)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2. 住宿年限未滿,且109學年第2學期續住者:寒假住宿已併入上下學年期計算,不另行收費,可於原宿舍續住。

 
三、109學年第2學期候補入住之新住宿生可於110年2月1日(星期一)起開始遷入宿舍。110年農曆春節 (2/10~2/14) 期間,不受理入住宿舍及離宿檢查。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0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

 

二、候補資格:

碩班女生:序號229~240號。

碩班男生、博士班男女生:候補序號均已通知完畢,如現有意願遞補者,請直接至住宿組辦理。

 

三、候補方式

1. 選填方式:現場紙本登記;為加速候補及入住進度,改採現場紙本床位登記之方式,並依現場到位序填選,填畢即獲得該床位。

2. 選填地點及時間: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 /11月10日(二)起至11月13日(五)12時止,當日紙本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9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至住宿組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3. 入住時間:現場領取繳費單並繳畢者,即可入住宿舍;繳費完畢,可從以下路徑: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查詢床位及室友。

4.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現入住者,繳交全學期二分之一宿費。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七、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徵才公告(內補)

公告時間:109年10月30日至109年11月6日

 

 

109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9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30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女生:序號199~228號。

碩班男生、博士班男女生:候補序號均已通知完畢,如現有意願遞補者,請直接至住宿組辦理。

 

三、候補方式

1. 選填方式:現場紙本登記;為加速候補及入住進度,改採現場紙本床位登記之方式,並依現場到位序填選,填畢即獲得該床位。

2. 選填地點及時間: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 /11月2日(一)起至11月5日(四)12時止,當日紙本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9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11月5日12時前)至住宿組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3. 入住時間:現場領取繳費單並繳畢者,即可入住宿舍;繳費完畢,可從以下路徑: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查詢床位及室友。

4.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現入住者,繳交全學期二分之一宿費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七、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

 

 

木柵久康街社會住宅申請事宜

木柵久康街社會住宅第一階段開放現住宿生優先申請作業已順利完成,目前尚有剩餘戶數,即日起開放全校同學(除應屆畢業生外)申請,

有興趣的同學請於113(星期二)下午5時前,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輔導組辦公室繳交申請書及申請保證金繳費單據,即可完成申請。

 

                  可租用房型及租金試算        單位(元/月)  

   

一房型A

一房型B

二房型

戶數

3戶

18戶

12戶

建物坪數

18坪

20坪

30坪

室內坪數

11坪

12坪

18坪

房屋月租(含管理費)

14,100

15,700

23,600

預估電器分攤費

910

910

1,220

預估家具租賃費

2,000

2,000

4,000

預估水電瓦斯網路費

2,000

2,000

3,200

預估每月總支出

19,010

20,610

32,020

※承租人須組隊申請,並共同負擔傢俱家電租賃及每月水電瓦斯網路等費用。

※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皆為空屋,承租人須自備傢俱或向配合廠商承租。

※木柵久康街社會住宅詳細資訊請參考以下網址:https://www.public-rental-housing.gov.taipei/Rental/Site/muzha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本組張君豪老師(29393091#67161),謝謝。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