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獎助】僑委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大學部)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本獎學金由學校推薦
申請期限至105年9月30日止
延畢同學依規定不得申請!!

【就貸】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收件

(一)不申貸學分費收件時間:105年9月12~9月19日

(二)申貸學分費收件時間:105年9月29~10月5日

攜帶1.「暫緩繳納註冊費用申請單」、2.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開立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3.不可申貸費用之繳費收據、4.戶籍異動者需攜帶戶籍謄本,至生僑組完成繳件手續

相關資訊及流程如附件及網址

【僑生】105年10至12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105年10至12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105年9月5日(一)起至9月14日(三)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暨同意書」(詳附檔或至生僑組拿取)
  與檢附上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於申請日期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
  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限制申請條件: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服務活動,致學習服務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6名。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150元。

七、學習服務期限與時數:105年10至12月,學習服務時數以50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3。

【助學】105年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受理申請

【助學】105年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含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大學部學生。

二、申請期限: 105年9月20日至26日,逾時恕無法受理。

*本年度2月份已申請者毋須重複申請

三、申請方式: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連結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第六項說明)至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大樓三樓)辦理。

四、核定名額:視當年度學校經費而定,並以家庭年收入較低者優先核給。

五、經錄取之學生將分發至行政或教學單位生活服務學習,安排時數以10個小時為上限。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為新臺幣6,000元,並核發至本年度12月止。

六、申請文件: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1.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二)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1.全戶(含父母與配偶)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七、相關規定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如連結二)

 

【就貸】105學年度助學措施宣導講座-就學貸款點線面講座

講座內容: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還款方式、延期償還、逾期未繳之影響

如何申請線上續貸程序,就學貸款Q&A

主講人:台北富邦銀行林宜絹副理

時間:105年9月27日12:10~13l:40

地點:行政大樓7樓第五會議室

備註:名額限80名,備有午餐

活動報名網址:http://goo.gl/gCQvv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