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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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僑務委員會傑出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
1102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研究生可)
111年1至6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延長受理)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月28日(一)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與檢附服務學習意願登記表僑務委員會僑生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培訓課程通過證書通過認證時數證書110-1成績單、相關佐證資料(如有),於申請截止前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40。

六、學習扶助金:每期(3個月)新臺幣6,600元,得申請兩期(1~6月)。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11年1-3月及4-6月,學習服務時數各38小時(二期共76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前往僑務委員會數位課程專區「僑生線上培訓組裝課程-大專校院(含僑先部及華僑高中)」(網站連結: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26869),完成4門線上課程並下載通過認證時數證書。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黃老師,校內分機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