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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學生實習翱翔獎學金辦法】公告事項(含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年度受理申請時間:113年10月8日起至11月12日止,請至(https://cd.nccu.edu.tw/)上傳所有相關申請資料(10月8日上午9時30分啟動)。
二、本年度作業時程:
(一)受理申請時間:113年10月8日起至11月12日止(最後補件時間:11月15日止)。
(二)公告獲獎名單:113年12月20日。
三、申請資格條件:
(一)應為本校在學學生。
(二)於實習期間為註冊狀態(實習期間之認定以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四、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一)實習獎學金申請資料檢核表(依10月8日上午9時30分啟動之內容填寫辦理)。
(二)實習證明書(含實習時數完成證明),證明書勿使用個人名義開立證明或錄取合約書。影本即可,格式不拘,需清楚看出實習起訖年月日、每日實習時數及總實習時數、實習者姓名、實習單位、實習工作內容)。且需請實習企業/公司核章(請用印公司章,非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
(三)實習報告(線上,格式不拘),報告內應撰寫實習內容、優異表現與實習心得。
(四)操行成績證明書或獎懲紀錄證明書。
(五)其他有利甄選之資料(格式不拘)。
五、本辦法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海外實習:共計12名,每名獎助15萬元。
(二)國內實習:共計19名,每名獎助10萬元。
六、其他未竟事宜依本校學生實習翱翔獎學金辦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