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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操行成績核算之作業

令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操行成績評定辦法 
注意事項: 
一、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數,如全學期未受懲處者,基本分加至八十五分。 
二、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除基本分數外,另依該學期之獎懲紀錄加減其分數為學生實得之操行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