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長室為學生事務處之統籌單位,負責制訂學務工作目標與策略、推展各項學務計畫、辦理同仁培訓活動以及追蹤管考各項重要業務,協助學務工作之推動,並定期與教育部北一區各學校相互交流、學習,以了解學務工作的脈動與發展。此外,尚包括以下專案計畫與業務:希望種子培育計畫學生申訴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為降低染疫風險並規畫備用檢疫宿舍,即日起至5月6日,如有住宿生自願退宿,將退返本學期全額住宿費。

隨疫情日趨嚴峻,依現況及教育部111年4月25日所公布之「大專校院防疫相關注意事項」,輕症確診者及密切接觸者已不能送去醫院、防疫旅館做隔離。

為減少宿舍群聚染疫風險並規畫備用檢疫宿舍,本校宿舍住宿生如協助於4月28日(四)起至5月6日(五)前主動完成離宿淨空檢查,並將服務台核章之離宿檢查表及繳費證明帶至住宿組,可辦理退返本學期全額住宿費用。

另外,若有同學意願挪出床位,搬遷至華梵大學本校租用宿舍,也請至住宿組登記,如總人數達到30人以上,亦退返本學期全額宿費,並提供部分班次專車接送至華梵大學。

 

學務處住宿組

 

 

為配合防疫新措施將逐次徵用部分寢室作為隔離宿舍與檢疫宿舍,敬請同學配合。

本校原先協助疑似密切接觸者之同學在自強十舍獨立寢室等待衛生局匡列,經匡列後,則由衛生所協助移往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隨著疫情嚴峻,4月25日教育部已公佈「大專校院防疫相關注意事項」,如有輕症狀確診或密切接觸需做居家隔離者,已不能送去醫院、防疫旅館,台生以返家照護為原則,境外生則由學校協助。故本校規劃輕症隔離宿舍與密切接觸者之檢疫宿舍等配合措施,以供境外生進行防疫隔離之使用。

 

一、教育部111年4月25日「大專校院防疫相關注意事項」摘要:

(一)除中、重症確診個案外,其餘均不得送醫院、集中檢疫所、加強型防疫旅館或防疫旅館。

(二)輕症確診個案及居家隔離者之台生,以返家居家照護、隔離為原則。

1.輕症確診個案:

 (1)返家時除搭乘救護車、防疫計程車外,可由家人接送。

 (2)如由同住家人接送,同住家人列居家隔離時,可同戶隔離。

 (3)其餘居家照護依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2.居家隔離者:

 (1)除搭乘救護車、防疫計程車外,可由同住家人接送。

 (2)其餘居家照護依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三)境外生因在台無住所,學校必須進行隔離宿舍及檢疫宿舍整備與安置,隔離宿舍:輕症確診個案使用;檢疫宿舍: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使用。

1. 隔離及檢疫宿舍可獨棟或同一樓層安排,可與一般宿舍共居,如為公共衛浴,則需與一般宿舍明確區隔。

2. 同一確診或居家隔離起始日之學生,可安排同住一間。

(四)目前居家隔離採3+4天,惟教育部111年4月27日函示大專院校教職師生經匡列者7日不得入校,需至隔離期滿,經採檢陰性始得解隔恢復實體上課。

 

二、考量宿舍硬體及風險控管之因素,且近日確診人數上升,本校學生宿舍將逐次徵用部分宿舍區域,以作為前述境外生確診者之「隔離宿舍」及密切接觸具境外生身分之「檢疫宿舍」使用。

 

三、5月1日起徵用宿舍區:

(一)隔離宿舍:

自強十舍C棟一樓(C101-C111)、B棟一樓(B101-B112),合計23間,30床。

(二)檢疫宿舍:

莊敬九舍9112至9121,合計10房,40床。

自強六舍6101、6102、6103、6105、6107、6110,合計6房,24床。

自強八舍8105、8107、8108、8109、8110、8111、8112,合計7房,28床。

 

四、因時間緊迫,被徵用寢室之住宿生,將退還本學期全額宿費並安排至其他宿舍空床,請自行處理打包行李搬運,住宿組也將視實際需求派貨車協助搬遷。

 

五、配合徵用之搬遷截止期間:5月8日(週日)

 

六、為對抗疫情擴散,相關措施造成同學不便及困擾,敬請同學體諒與協助,敬請配合。

 

住宿輔導組敬上

 

 

今日床位選填系統異常,若無法於今日14:00前修復,將會順延一日

因今日(111年4月28日)床位選填系統異常,部分同學無法登錄,系統作業若無法於14點前修復完成,將會順延選填期程一日,相關順延公告將於14點公佈。

因今日床位選填系統異常,原訂選填分發作業順延一日

因今日(111年4月28日)床位選填系統異常,無法登錄,故原訂今日選填床位順延至明日111年4月29日

本日若已完成組隊、選填志願之同學,明日請重新組隊及選填志願,本日紀錄將會全數刪除。

(4/26.4/27完成床位分發之同學不受影響)

 

行程

修正時間

原訂時間

升大四、升大三

4/29(五)、5/2(一)

4/28(四)、4/29(五)

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

5/3(二)、5/4(三)

5/2(一)、5/3(二)

直接選填

5/5(四)、5/6(五)

5/4(三)、5/5(四)

 

各項床位選填作業期程亦往後順延一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住宿輔導組111年4月28日

110學年學士班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
111年5月16日(一)起至5月20日(五)止。

 

二、申請方式

  (一)各學系、中心暑期學分班進修學員: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111年5月20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住宿申請,預留床位。

  (二)學士班在學學生:於申請時間內自行上網申請,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暑假宿舍申請,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若申請人數大於住宿組所能提供之床位數,則須進行電腦亂數抽籤。     

 

 三、暑期住宿期限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之學分班依主辦單位規定之期限。

  (二) 學士班現住宿生:自111年6月18日(六)下午3時後至8月31日(三)中午12時止。

  (三) 學士班非現住宿生:自111年7月1日(五)下午1時後至8月31日(三)中午12時止。

 

 四、暑期床位分配及選填方式

 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之學分班由住宿組統一核配床位。

   (二) 學士班現住宿生或下學年核准住宿之學生。

   (三) 其他有住宿需求之學士班學生及大四以上應屆畢業生(含延畢生)。

其中(二)、(三)項之同學請於線上選填床位,選填時間:111年5月24日(二)至26日(四),詳細選填之方式將另行公告。

 

五、暑宿繳費期限及方式

111年6月6日(一)至6月10日(五),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之繳費單完成繳納;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期間不住宿,並應於111年6月18日(六)下午3時前離宿清空。

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六、暑宿收退費標準

  (一) 各學系、中心暑期進修學員依110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之二分之一計算,如欲退費,請於6月16日(四)至各承辦單位統一集中辦理,逾期恕不退費。

  (二) 學士班學生暑期住宿費用依暑期選填之該宿舍110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之二分之一標準繳納,均須另繳住宿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收費標準如以下網址:http://goo.gl/bPsbb0

  (三) 學士班學生已繳交暑宿費用者,如不住宿,請於6月16日(四)下午5時前檢附退宿申請表(學期前)及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退費,逾期恕不予受理退費,7/31前完成退宿程序,退費1/3宿費

 

七、離宿檢查及搬遷

    最晚請於111年8月31日(三)中午12時前搬離(111學年度核准住宿之住宿生當日下午可搬遷至新學年床位),並將暑期住宿之寢室打掃乾淨,請各宿舍區宿舍服務中心(台)檢查寢室。個人物品逾期未搬離者,視同廢棄物處理;所需之清潔費用,將由住宿保證金中扣抵,如有不足仍須補足者,另需負擔相關賠償金額。

 

八、住宿原則

  (一) 基於節能的考量,將採集中住宿方式。暑宿床位區:女生為莊敬1舍1~3樓、莊敬9舍1~4樓、自強10舍D棟3樓(含單人14床、雙人房20床);男生為莊敬2舍、莊敬3舍、自強10舍C棟3樓(含單人房8床、雙人房28床),住宿組將依實際申請狀況稍做調整。

  (二) 所有現住宿生有申請暑宿之同學,請於6月18日(六)下午3時後配合遷至所選填之寢室,若當天欲提早搬入,請取得該寢室原住宿之同學同意,始得搬遷入住。

 

九、注意事項

  (一) 凡未申請暑宿及繳納暑宿費者,違規入住一經查獲,除須補繳住宿費外,並應立即遷離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處理。

  (二) 延遷申請將另於五月中公告,大四畢業暑宿生或延遷生辦畢業離校程序時,註冊組不會收回「學生證」,仍可刷「學生證」作為宿舍門禁使用至8月底或延遷日止。

  (三) 因網路IP轉換,暑宿同學可於6月19日早上9時後重新註冊宿網。

  (四) 學士班「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申請,請僅能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