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09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09學年無意願續住,請參閱 [ 本公告 ]辦理相關程序。

 

配合學校防疫分散辦公政策,申請地點為風雲樓二樓住宿組辦公室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18日(一)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者,將無法續住,僅能於8月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

 博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07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三) 108學年獲得保障住宿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不含交換生)及109學年提早入學之新生,次學年如欲申請宿舍,請於8月10日至12日線上申請108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抽籤。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109學年不續住者,請於5月18日(一)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風雲樓二樓住宿組辦公室),以利移除109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保障住宿次年之外籍生、僑生、陸生」及「109學年提早入學之新生」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

 

三、 離宿檢查

108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30日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08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30日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09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