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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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僑委會109年十月慶典僑胞接待聯絡員甄選
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聯絡員薦選活動已經開始
- 活動名額:將招收本校10位學生擔任聯絡員
- 工作期間:10月5日至10日
- 工作內容:協助僑團(胞)之相關報到與接待服務工作。
- 講習活動:獲推薦同學須參加聯絡員任務講習活動,且經考試及格,再由僑委會擇優錄取。
- 報名資格:具高度服務熱忱,且有政大僑生社團幹部經驗之僑生同學,請於6月24日下午5點前至生僑組填寫報名表。
其餘細節及工作酬金等資訊詳見附檔「聯絡員工作內容及權利義務說明資料」
本校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影響學生就學申請急難紓困補助須知
國立政治大學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影響學生就學申請急難紓困補助須知
一、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實施辦法
二、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因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影響學生(家庭)經濟收入,致就學困難。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7/31(星期五)止。
四、申請資料: 學生急難慰助金申請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全戶戶籍謄本
(二)註冊繳費單影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加蓋註冊章)
(三)最近一年之報稅證明(含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加計配偶之前一年度)
(四)以及下列任一文件:
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3.勞動部核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證明文件
4.勞動部核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證明文件
5.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若無上述1~5之文件,則得以6之訪談表取代:
6.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或遭逢變故訪談表
五、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學生(家庭)經濟收入之個案,不受事實發生日起三個月內須提出申請之限制。
「返鄉搭客運,省錢又平順!109年端午連假搭乘國道客運及『台灣好行』享票價折扣優惠;另搭乘國道客運、臺鐵及高鐵享轉乘在地客運優惠,詳細優惠資訊請至公路總局網站查詢https://www.thb.gov.tw/」
為鼓勵民眾於端午連假期間搭乘公共運輸,紓解國道交通壅塞,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09年6月24日0時起至6月28日24時止,提供90條國道客運路線享平日優惠票價或原票價85折,及搭乘國道客運、臺鐵及高鐵後轉乘在地客運1段票(或基本里程)免費優惠,以及39條「台灣好行」路線電子票證半價等優惠措施,以利民眾周知搭乘。
詳細優惠資訊請至公路總局網站查詢 https://www.thb.gov.tw/
109年7至9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6月15日(一)下午5點
二、申請方式:填妥「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與檢附108-1成績單、相關佐證資料(如有),於申請截止前送至生僑組。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學習扶助金;已補助者應予以停發: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服務活動,致學習服務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19名。
六、學習扶助金:新臺幣6,600元。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109年7至9月,學習服務時數以40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本次全數錄取同學預計服務109學年度僑陸新生,且能配合暑假服務時間。
十、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僑組陳老師,校內分機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