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4學年度樂活館補申請至9/15(一)中午12時止

<114學年度申請公告>補申請至期初大會(9/15)當日中午12:00

 

※第一階段結果公告

由於9/15(一)中午前補申請及核定使用社團不定期更新,故請大家直接於場地系統確認審核結果。

 

申請資格

校內正式成立社團/自治團體。(供一級幹部申請門禁權限)

申請注意事項

  1. 樂活館使用僅供社團幹部開會使用,非面試、練團、社課上課場地。
  2. 114學年度權限於114/09/01()啟用

    ※於114/08/11起由社團新任負責人登錄之一級幹部,才有樂活館使用權限。

申請辦法

1.即日起至8/29(五) 12:00止,補申請至期初大會(9/15)當日中午12:00

   申請途徑:請至線上填寫申請>> https://lohasscc.nccu.edu.tw/ ,於系統右上角點選「社團使用申請表」進入申請。

2.113-2使用社團權限開放至8/29(五)止,物品留置館內情形,請各社留意應處理方式:

 -續用社團:請務必登記114學年度申請

 -不續用社團:聯絡人應於負責館內社團物品確認完全清除。

3.樂活館申請採兩階段式審核:

  第一階段:線上填寫申請

  第二階段:社團需參與114-1樂活館期初大會並完成簽到、置物櫃抽籤分配及保證金與相關管理費用繳交,才算申請完成。

申請結果公告時間

  第一階段:114年8月29日(五)下午4時。

  第二階段:期初大會後(114-1確認名單)。

 ※第一階段通過審核未參與期初大會社團且未委託代理出席之社團則視同放棄,經管理大會確認後取消權限。

◎樂活館訊息:https://lohasscc.nccu.edu.tw/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