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內補)
公告時間:104年7月1日至104年7月8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4職等/行政專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 |
四、名 額 |
正取1名,候補1-2名 |
四、 資格條件 |
1.現任本校四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1年以上之三職等約用人員,或二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在本校服務期間最近2年考績等第為優良(80分)以上。 2.具藝術行政管理資歷,敬業、具工作熱忱、尊重團隊合作模式。 3.中英文能力兼優,具獨立企劃、執行藝文展演活動、劇場管理、服務學習等知能與實務經驗者。 4.電腦基本操作能力:文書處理軟體能力。 5.另Photoshop、Illustrator製圖軟體、網頁軟體、或多媒體影音拍攝與剪輯技巧、劇場管理專業能力等,具備以上能力條件愈廣且精者,優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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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工作項目 |
1.劇場租借(包括大禮堂與視聽館) 。 2.劇場設備管理與技術統籌。 3.輔導志工工作室劇場組志工。 4.協辦表演藝術系列活動。 5.協辦「駐校藝術家」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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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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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薪 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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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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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3.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4.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藝文中心四職等行政專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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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8日(週三)17時前,將資料一式三份送交藝文中心楊一鳴小姐(分機:6339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藝文中心四職等行政專員—(姓名)」;同時亦請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註明┌〇〇〇(應徵者姓名)-校內應徵政大藝文中心四等行政專員」,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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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甄選方式 |
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截止日1-2週內辦理甄選,不克參加視同放棄)。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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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申請本職缺之書面資料,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面試之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歡迎身心障礙人士投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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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 |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事務處藝文中心甄才公告(外補)
公告時間:104年7月1日至104年7月8日
一、人員區分 |
約用人員 |
三、職等職稱 |
4職等/行政專員 |
二、用人單位 |
學務處藝文中心 |
四、名 額 |
正取1名,候補1-2名 |
四、 資格條件 |
1.劇場管理相關系所學士畢業,或具劇場理論及管理實務經驗1年以上。 2.喜愛藝術行政工作,對於藝文活動執行抱持高度熱忱。 3.具獨立作業能力,中英文能力兼優。 4.具備劇場管理專業知能、Photoshop、Illustrator製圖軟體、網頁軟體、或多媒體影音拍攝與剪輯技巧等,以上能力條件愈廣且精者,優先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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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工作項目 |
1.劇場租借(包括大禮堂與視聽館) 。 2.劇場設備管理與技術統籌 。 3.輔導志工工作室劇場組志工 。 4.協辦表演藝術系列活動。 5.協辦「駐校藝術家」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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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時間 |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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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薪 資 |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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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地點 |
本校學務處藝文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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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應繳交資料 |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及語言相關證明。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3.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含作品,請以5頁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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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件截止日 |
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8日(週三)17時前,將資料e-mail至nccuarts@nccu.edu.tw,郵件標題請註明┌〇〇〇(應徵者姓名)-應徵政大藝文中心四等行政專員」,以電腦收件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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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甄選方式 |
1.第一階段採書面審,初選錄取者通知面試。面試相關事宜以電子郵件通知。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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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聯絡方式:02-2939-3091轉63391楊小姐,本職缺經初審後,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應徵信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政大藝文中心四等行政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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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 |